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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嶼洪氏宗祠獎助學金即起至三十日受理申請

發布日期:
記者: 洪志慶/烈嶼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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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嶼鄉洪氏宗祠獎助學金,即日起至三月卅日止受理申請,符合條件者,可備妥相關證件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該項獎助學金申請對象:國中、國小以設籍烈嶼鄉之子弟為對象。高中職以上以祖籍烈嶼之子弟為對象。

獎助學金核發之名額、金額、資格如下:

獎學金部份:國小組十名,每名六百元,智育甲等、德育甲等、體育乙等、群育乙等、美育乙等。國中組四名,每名一千元,智育甲等、德育甲等、體育乙等、群育乙等、美育乙等。高中組四名,每名一千二百元,智育七十五分、德育甲等、體育乙等、群育乙等、美育乙等。高職組二名,每名一千二百元,智育七十五分、德育甲等、體育乙等、群育乙等、美育乙等。大學組三名,每名三千五百元,智育七十五分、德育甲等、體育乙等。專科組一名,每名三千五百元,智育七十五分、德育甲等、體育乙等。博士班一名,每名六千元,智育甲等、德育甲等、體育乙等。碩士班一名,每名六千元,智育甲等、德育甲等、體育乙等。

國中一年級新生,以國一上期之成績申請。國二、國三以其上學年之平均成績申請。高中、職一年級新生,以高中、職一年上期之成績申請。二年級、三年級以其上學年之平均成績申請。研究所一年級新生,以研究所一年級上期之成績申請。二年級以上以其上學年之平均成績申請。五專前三年為高中,後二年為大專。博士班以四年、碩士班以二年為申請年限。學士後併入大學組。凡享有公費者,不得申請。就讀進修部者不得申請該獎助學金。

助學金部份:

凡家境清寒者,得向委員會提出申請,再由管理委員會依核定補助名額核發之,其金額比照獎學金金額核發。名額暫定,大專及研究所共二名,高中、職共三名。

應繳驗證件:申請書乙份︻向管理委員會索取︼。成績證明書或成績單影印本、學生證影印本或在學證明書乙份。︻限高中、職以上之申請者︼。

申請方式:國中、國小組由各校直接將申請書送管理委員會審發,不受理個別申請;高中、職及大專、研究所等可自送或掛號函寄該會審發。聯絡地址:金門縣烈嶼鄉上岐國民小學,電話:(三六二四○九、三六二七○三),聯絡人:上岐國小洪崇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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