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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力爭中央預算投入地方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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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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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三次工作小組會議昨召開,縣長陳福海強調,爭取中央預算各單位要將自己計畫內容準備好,並跟中央對接,以能環環相扣。(李增汪攝) 金門縣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三次工作小組會議昨召開,縣長陳福海強調,爭取中央預算各單位要將自己計畫內容準備好,並跟中央對接,以能環環相扣。(李增汪攝)

金門縣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三次工作小組會議昨召開,縣長陳福海強調,爭取中央預算各單位要將自己計畫內容準備好,並跟中央對接,以能環環相扣,並不定時跑中央溝通爭取,來助益金門「搶錢」行動有效,以投入更多經費於地方基礎建設。
陳縣長也強調,會積極幫鄉鎮公所爭取預算,來進行有關區域排水或農田排水改善。而鄉鎮公所在區域排水或農田排水改善計畫,工務處並可找顧問團隊來協助梳理;有關區域排水或農田排水改善,工務處也能就其它縣市有更好工法,能安排觀摩,他本人會親自學習,期讓金門工法要做就做到最好。
縣長陳福海也提醒各局處,爭取中央預算要有說帖,並要有自己配套優先順序戰略思考;計畫內容要務實和詳實嚴謹。在食安議題很重要,衛生局也能就質量檢驗中心計畫好好梳理,來爭取中央經費補助。會中,工務處也就金門地區「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做提報。會議昨日下午二時三十分起,在縣政府第一會議室召開,由縣長陳福海主持,秘書長林德恭、參議翁自保及縣府局處、機關、鄉鎮公所和金管處等派員與會。工務處指出,水環境建設包含「水與發展」、「水與安全」及「水與環境」三大建設主軸。旨案計畫期程為106至113年,共計8年,所需經費資源由中央公務預算及地方預算支應,中央政府公務預算總經費280億元,地方政府提報案件需編列分擔款,分擔款依中央政府規定之補助比例編列預算。工務處指出,金門地區「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鄉鎮提報案件合計二十件(區域排水九件、農田排水九件、污水一件及水特色地景一件),總經費13.819億元。縣長陳福海希望鄉鎮公所要用水系概念,儘快補強並提出優先順序計畫,來爭取中央經費的挹注,以投入區域排水、農田排水等建設或改善。縣府行政處指出,前瞻性基礎建設計畫目前彙整各單位提案,計六十五案。縣長陳福海要求各局處要對接中央部會,並由行政處和參議翁自保從旁協助梳理。
行政處指出,「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業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以四年為期,編列最多新台幣4,200億元預算,四年期滿後,經立法院同意得續編預算,其預算及期程不得超過前期預算規模及期程。此外,本縣部份計畫亦新增「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食品安全建設」、「人才培育促進就業之建設」等三項。
行政處指出,有關新增三項,已分別會辦教育處、社會處及衛生局,並已將單位提案納入本次會議討論。新增提案如次:(一)教育處:新增古城國小幼兒園(0.82億元)及湖埔國小幼兒園(0.82億元)等二案。(二)社會處:就金沙、金湖及金城等三鄉鎮研提托育資源中心空間修繕計畫(計0.32億元),本縣家庭福利服務中心(0.12億元),強化婦女福利服務中心功能(0.6億元)等五案。(三)衛生局:新增「強化金門縣衛生局檢驗量能」(0.19億元)等一案。在水資源為國家經濟發展重要基礎,攸關全民安全及生活品質,面對氣候變遷的挑戰,立法院於106年7月5日三讀通過「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期程4年,經費上限新台幣4,200億元,建設項目即已納入兼顧防洪、水資源及水環境等需求之水環境計畫,期滿後如成效良好,得經立法院同意繼續辦理。而立法院106年7月19日初審通過前瞻計畫第一期(106至107年)經費1089億中,「水環境建設計畫」經費約25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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