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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節家戶購酒 部分作業時間略微更動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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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門縣106年中秋節家戶購酒派送及提領期程,將自106年9月13日起至106年9月19日止,分別在全縣五鄉鎮各村里配售;106年中秋節家戶購酒酒品為1L-53度特選金門高粱酒一打(二箱共計十二瓶),總計新台幣四千八百元整。
 金門縣政府並已召開中秋節家戶購酒研商會議,確定配售酒品及各項作業辦理時程。
 106年中秋節家戶購酒酒品派送、提領期程,分別已排定配售日期三天,各村里得視實際配售狀況延長家戶購酒配售作業一日至四日;值得注意的是,依規定須至金酒公司申購家戶購酒者,應依戶籍原屬鄉鎮之申購期程內辦理申購。符合資格之民眾(於本縣各鄉鎮間辦理遷出、遷入)應於戶籍作業基準日(106年8月15日)戶籍所在鄉鎮村里辦理。而警察機關列管人員須親自至轄區派出所取得認證再向金酒公司申購。疑似幽靈人口(包含民國95年全面換發身分證,迄今仍未換證者),須本人親自前往金酒公司申購。
 106年中秋節家戶購酒申購日期為:金城鎮:106年9月13、14、15日。烈嶼鄉;106年9月14、15、16日。金寧鄉:106年9月15、16、17日。金沙鎮:106年9月16、17、18日。金湖鎮:106年9月17、18、19日。
符合購酒資格之縣民,逾鄉鎮公所配售期間未能如期完成申購者,得於106年9月28日至30日向金酒公司寧山庫(營業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辦理補申購,逾期尚未申購者,不再受理補申購。但需申請認證之縣民,請先檢具資料向鄉鎮公所或警察局申請認證。
 民眾完成申購後之提貨單可於106年9月13日至106年10月19日寧山庫上班時間提領酒品(週一至週五),應於提酒單簽名或蓋章;逾期按提領金額千分之一每日收取保管費〈單位為新台幣元,未滿一元部份按四捨五入計〉,保管費達酒品價值時,不受理提領酒品。
 106年中秋節家戶購酒配售以106年8月15日為戶籍作業基準日,各鄉鎮戶政事務所於8月22日前提供設籍資料;各鄉鎮應於8月29日前確認中秋節家戶購酒酒品申購數量、時間及地點,而縣民申購天數為三日。
(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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