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獎勵節電每省1度獎0.6元
自即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台電展開107年節電獎勵活動,這項活動的參加對象為住宅用戶(含住宅公共設施用戶)及國中小學之用電戶,惟當期或去年同期用電不及底度、暫停全部用電、終止契約、廢止用電、用電種別變更及1年內曾辦理分戶者不適用。
台電指出,這項活動的參加辦法包括:
1.上網報名:至活動報名網址 https://tpcuip.taipower.com.tw/savepower 登錄參加電號。
2.臨櫃或電話報名:至台電服務中心、服務所或撥打客服專線 1911報名。
住戶於107年4月30日(含)前報名登錄成功者,107年全年各期電費之節電量均可獲得獎勵金;107年5月1日至107年12月17日報名登錄成功者,自登錄日起107年各期電費之節電量可獲得獎勵金。
獎勵方式:參加活動登錄之電號當期用電每節省一度,可獲得0.6元獎勵金,如每期(2個月)獎勵金低於84元者,按84元計算,登錄之電號如屬電業法第52條所稱使用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之身障家庭用戶,若每期(2個月)獎勵金低於100元者,按100元計算。節電獎勵金於當期電費中扣除,每期(2個月)獎勵金以用戶當期電費為上限。
另節電量計算方式:(一)每期節電量:每期節電量=(去年同期電費平均每日用電度數-本期電費平均每日用電度數)×本期計費期間實際用電日數,負值不計,計算至整數位(小數點後無條件進位)。(二)去年同期電費平均每日用電度數:去年同期電費平均每日用電度數=去年同期電費總用電度數÷去年同期計費期間實際用電日數。(三) 本期電費平均每日用電度數:本期電費平均每日用電度數=本期電費總用電度數÷本期計費期間實際用電日數。(四)平均每日用電度數計算至小數點後第4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