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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聯合稽查年節食品 保障食安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維智/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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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春節屆臨,衛生局局長王漢志帶隊會同縣政府政風處處長陳治平、縣府消保官顏水坤於東門市場稽查年節食品。(衛生局提供) 農曆春節屆臨,衛生局局長王漢志帶隊會同縣政府政風處處長陳治平、縣府消保官顏水坤於東門市場稽查年節食品。(衛生局提供)

農曆春節屆臨,街上到處可見年節應景產品,為保障消費者飲食安全,並強化食品安全管理,日前衛生局局長王漢志特別帶隊會同縣政府政風處處長陳治平、縣府消保官顏水坤、環保局等稽查人員至金城東門市場(莒光路、民族路)進行第三階段商街聯合稽查,針對販售食品的來源、標示及販賣場所清潔衛生等進行稽查。
衛生局指出,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散裝食品需標示「品名」、「原產地」,業者可採卡片、標示牌(板)等形式,以懸掛、立牌、黏貼或其他足以辨明的方式標示;另包裝食品則須包括品名、內容物名稱、重量、有效日期、營養標示、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原產地等詳實標示。
衛生局自去年12月中旬起依「年節食品稽查專案」陸續展開餐飲業衛生稽查年節食品抽驗和食品物流業者冷藏冷凍運輸車輛查核。第一階段針對轄內食品販賣業及製造業等進行抽驗,第二階段針對餐廳、傳統市場及各大賣場等場所進行聯合稽查,共稽查74家次,抽驗蔬果食品、糕餅食品、畜產食品、肉加工食品、脫水製品、蜜餞、堅果、熟食食品類等計151件食品,檢驗結果有1件小白菜未符合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移請嘉義縣衛生局處辦,其餘檢體均符合規定。
衛生局表示,相關抽驗結果皆公佈在「金門縣衛生局」網站/食藥資訊公開專區/檢驗結果,歡迎民眾逕行查詢。也可以善加利用網站所提供本縣「餐飲衛生分級專區」,給消費者過年多一份安心且放心的選擇,讓消費者吃得美味又安心。衛生局呼籲業者應遵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做好衛生自主管理,衛生局為保障飲食安全衛生,會持續進行各項衛生稽查與抽驗。
王漢志也再次提醒消費者採購年節食品時,應把握「5大原則」,包含標示不清不買、過於鮮豔不買、有異味不買、來源不明不買、產品外包裝有破損不買,無論完整包裝或散裝食品皆應儘早食用。 記者翁維智/綜合報導
金門縣衛生局為維護消費者食用烘焙產品之衛生與安全,針對市售麵包、燒餅、傳統糕點等進行抽驗。總計抽驗20件烘焙食品,檢驗項目為大腸桿菌及大腸桿菌群,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此次抽驗品項包括有我家麵包店(葡萄乾麵包、紅豆沙麵包)、頂好麵包(漢堡皮、波蘿麵包)、維都麵包(牛角麵包、漢堡皮)、一家人麵包(牛角麵包、漢堡皮)、珍香餅店(桶餅、麻花捲)、閩式燒餅(甜燒餅、鹹燒餅)、怡馨糕餅家(寸金棗、米香)、長合食品行(芝麻米老、寸金棗)、益源糕餅店(金光豆、花生糖)及金湖口福麵包店(波蘿麵包、炸彈麵包)。
另為了確保加水站之水質維護縣民飲水健康,抽驗轄區內加水站之水質,包括自來水廠(武德新莊、陶瓷廠旁、成功A、成功B、瓊林A、瓊林B)、藍泉加水站(麥飯石活礦水、台灣孟宗竹量子竹炭水、海洋珍珠鈣離子水)、幸福水屋加水站(麥飯石(微鹼)竹炭水、麥飯石(磁能)礦泉水、甘甜磁氧活力水)、名人健康加水站(RO含氧水、飯麥石活礦水、竹炭能量水),檢驗項目包括微生物(大腸桿菌群、綠膿桿菌、糞便型鏈球菌)及溴酸鹽,結果皆符合規定。
金門縣衛生局局長王漢志呼籲食品製造業者勿濫用食品添加物並應依規範適量使用,同時也要重視製作的過程、環境衛生以及工作人員的衛生習慣;民眾在挑選食品時亦應重視店面環境衛生以確保產品衛生及安全。也提醒加水站所販售之盛裝水,必須經煮沸後始能飲用,並要求業者應於加水站明顯處張貼「應煮沸後飲用」或「勿生飲」標示。
本次抽驗結果公佈於衛生局網站,民眾可逕至該局網站參閱(http://www.kmhb.gov.tw/首頁>食藥資訊公開專區/檢驗結果)查詢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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