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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節電獎勵活動 受理登錄報名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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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自即日起至今年十二月十七日止,舉行「一○七年節電獎勵活動」,民眾可至台電公司活動網址(見下圖)、各服務據點或電洽1911客服中心登錄報名。凡登錄成功者,自登錄日起之一○七年各期電費,每節省一度電即可獲得獎勵金零點六元(如每期電費之獎勵金低於八十四元,可享最低八十四元之獎勵金);且於今年六月三十日前完成登錄者,節電獎勵更可回溯自今年一月起適用。
台電一○七年節電獎勵活動參加對象為住宅用戶(含住宅公共設施用戶)及國中小學之用電戶,惟當期或去年同期用電不及底度、暫停全部用電、終止契約、廢止用電、用電種別變更及一年內曾辦理分戶者不適用。
參加辦法:(一)、上網報名,至活動報名網址登錄參加電號。(二)、臨櫃或電話報名,至台電服務中心、服務所或撥打客服專線1911報名。(三)、今年六月三十日(含)前報名登錄成功者,一○七年全年各期電費之節電量均可獲得獎勵金;一○七年七月一日至一○七年十二月十七日報名登錄成功者,自登錄日起一○七年各期電費之節電量可獲得獎勵金。
節電獎勵活動的獎勵方式為參加活動登錄之電號當期用電每節省一度,可獲得零點六元獎勵金,如每期(二個月)獎勵金低於八十四元者,按八十四元計算,登錄之電號如屬電業法第五十二條所稱使用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之身障家庭用戶,若每期(二個月)獎勵金低於一百元者,按一百元計算。節電獎勵金於當期電費中扣除,每期(二個月)獎勵金以用戶當期電費為上限。
至於節電量計算方式分為:(一)、每期節電量=(去年同期電費平均每日用電度數-本期電費平均每日用電度數)×本期計費期間實際用電日數,負值不計,計算至整數位(小數點後無條件進位)。(二)、去年同期電費平均每日用電度數=去年同期電費總用電度數÷去年同期計費期間實際用電日數。(三)、本期電費平均每日用電度數=本期電費總用電度數÷本期計費期間實際用電日數。(四)、平均每日用電度數計算至小數點後第四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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