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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節食品抽驗 29件都符合規定

發布日期:
記者: 陳冠霖/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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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節將至,金門縣衛生局為使民眾能吃到安全又衛生的粽子,自4月底起即陸續針對轄內食品販賣業及製造業等進行抽驗,共計抽驗端午節食品29件,檢驗項目依產品種類分別為:過氧化氫、二氧化硫、防腐劑、大腸桿菌及大腸桿菌群等,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衛生局表示,抽驗合格食品包括捷源有限公司的鹹蛋黃、蝦米、菜脯、香菇、粽葉;金南僑商行的鹹蛋、油蔥酥、乾香菇、四川榨菜、特選粽葉、大森鵪鶉蛋;漁會超市的晨欣食品辣蘿蔔、金橋酸菜筍、日正油蔥酥、台灣搵醬經典甜辣醬、御品熟鹹蛋;全聯福利中心的福鼎原蝦米、福鼎原櫻花蝦、福鼎原魷魚乾、北港米血糕、泰源菜脯、金蘭甜辣醬、愛之味甜辣醬、油蔥酥;張彩戀、珠光商行、玉貞商店的肉粽以及慶香商行、呂秀華的鹼粽。
衛生局長王漢志提醒民眾,於傳統市場、超市及賣場選購肉粽、蝦米、鹹蛋黃等端午節應景食品時,應注意產品之色澤及氣味是否有異常,並於購買後應儘速食用或適度保存,避免細菌滋生,導致風味或品質劣變。確實掌握「三不原則:標示不清楚不買、過白或過於鮮艷不買、有異味不買」原則,以確保自身及家人食的安全。如欲購買即食粽子,應依指示之儲存條件貯放;購買非即食性粽子,應選擇保存於冷藏或冷凍櫃內之產品,才能吃得安心健康歡度端午。
衛生局呼籲,請民眾自行製作鹼粽時,千萬不使用違法添加物「硼砂」來增加鹼粽口感與保存之用,應改用衛生福利部公告許可合法食品添加物「三偏磷酸鈉」,並呼籲食品業者不得違法使用「硼砂」製作鹼粽,經查獲,將依食安法第15條規定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另可依同法第49條第1項規定,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切勿以身試法。衛生局於3樓藥物食品檢驗科貼心免費提供「三偏磷酸鈉」(硼砂替代品),讓民眾自行包鹼粽時使用,歡迎民眾索取,領取後請依包裝外之說明書指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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