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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30日二版刊登議會分組審查一文,有關「審議本縣106年度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法定數5000萬元,實際執行956萬1,000元)案」,審查意見應為「保留」,誤植為「照案通過」。另小組幹事,第一組應為梅承業、二組為黃健彬、三組為林淑媛,特此更正。編輯部啟
本報30日二版刊登議會分組審查一文,有關「審議本縣106年度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法定數5000萬元,實際執行956萬1,000元)案」,審查意見應為「保留」,誤植為「照案通過」。另小組幹事,第一組應為梅承業、二組為黃健彬、三組為林淑媛,特此更正。編輯部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