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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路權 你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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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來金門地區交通意外頻傳,據媒體報導,金門地區今(106)年第3季的道路交通事故共計222件,其中於路口發生的就有168件,佔了76%,鑑於近來岔路口交通事故有日愈增加趨勢,發生後常有駕駛人分不清楚誰應該擔負較多的肇事責任,縣警局也呼籲地區用路人行經路口時應遵守路口路權規定,以維自身安全及權益。
  所謂「路權」,就是用路者有優先通行的權利,它是建立行車秩序、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同時也是判斷交通事故肇事責任的基礎。建立路權觀念,培養禮讓精神及遵守路權習慣,並依照道路交通標誌 、標線、號誌之指示來行車,才能創造安全便利的優質交通環境。而路權的意義,即是包含了每個用路人使用道路的權利與義務。路權沒有絕對的,而是相對的;不論是人或車,任何人在道路上行駛,都有注意路況與禮讓其他用路人的責任與義務,所有的用路人都遵守交通規定並尊重他人的路權,便是順暢交通的最佳方法。
深究下來,近年來我國交通事故的成因,約有九成以上屬人為因素,並且與違規行為密不可分,該現象反映出用路人對「路權」觀念的模糊與漠視。國內用路人遵守路權的觀念薄弱,除增加行車危險外,並造成肇事責任歸屬爭議不斷。其實,最希望用路人瞭解,「路權」觀念建立,非一句話或一個口號就能瞭解其義,如近幾年所推廣的「流汗總比流血好」、「騎乘機車請戴安全帽」、「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民眾看了立即了解其涵義,「路權」屬抽象觀念,包含內容非常廣,主要還是希望駕駛人與用路人遵守相關交通法規。
近年來,地區車輛快速成長,以本地有限之土地與道路面積,日益龐大之交通需求,因而在城區地區及重要道路經常發生交通壅塞、交通秩序混亂之現象,而交通事故亦在所難免,希望透過有效的宣導計畫之規劃與推動,推廣「路權」觀念,期望用路人能彼此相互尊重路權,藉以導正用路人不當之行為舉止,構建現代化之交通文明社會,也希望在大家的共同參與下,讓我們未來的交通環境「明天會更好」。
「遵守路權,你我安全。」總之,「路權」的規範,是促使交通安全與順暢,希望所有使用道路的行為人應建立「尊重他人路權,就是保障自身路權」的觀念,從而培養路權精神在所有提供用路人通行之公共空間。當所有的用路人都能保持著「遵守交通規定」、「尊重路權」、「禮讓行人」的心態時,建立起用路人的交通安全觀念,以期有效防制交通事故發生,相信不僅能讓你我都能行的平安,也可以讓我們的社會更加和諧而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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