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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改革貴在正視誠信與法理 安定社會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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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軍公教年改正式版本,業經立法院審議完成三讀程序公布,並自107年7月1日起開始施行。其中離退公教同仁並自六月十一日起陸續收到銓敘部寄發之「退休(職)所得重新計算表」,由於依法應得權益受損,莫不異口同聲深表感嘆,直指政府未改而革,誠信與法理何在?紛紛依法循理力爭,提出復審(申訴),殷盼得到公平正義,平息艾怨。
持平而論,國步維艱,四大退撫基金出現收支失衡,倘不未雨綢繆,即將難以為繼,甚至有崩盤之虞,果真如此,先改後革,循序漸進,相信爭議不致至此。何況年改問題醞釀已久,並非始自今朝,諸如一刀砍掉全國退休軍公教族群之年終慰問金,迄今餘波蕩漾,罵聲不絕於耳,益見凡事慎之於始,非常重要。
換言之,對於年金制度非改不可,在離退同仁袍澤心中早有定見,並不反對。祇是希望緩而不躁,合乎法理情之要求。如今事與願違,權利人應得之權益,受損深重,沒有分文不減,少者數千,多則數以萬計,起支俸給還要逐年再減,減到一定金額。至於優存,公教部分兩年歸零,軍改十年落日。試想,人同此心,心同此理,頓時不服情緒昇高,怨言連連,寧說與政府之誠信與法理情全然無關否?倘說那是無理取鬧,貪得無厭,不顧大局,有失厚道。
再說,國家建立年金制度與辦理社會福利事業,終其目的,旨在貫徹老有所終,幼有所養之大同社會理想,安定社會人心,促使國家富強進步。所憾年改自毀承諾,不顧法理情,誠非眾所樂見,亦非正道常態。
又早年建立之年金制度一切法令規章,伊始悉係出自政府一片眷愛子民之旨意,立法程序,有案可稽,就事論事,依法行政,理不可廢,自應信守不渝,讓人心服。尤以優存係採「追溯既往」最為可議,姑且不論有此構想與主張過程目的如何?於法於理於情,難謂合法、合理、公平、正義。且有少數政客,在年改過程中,頻頻放話、嗆聲。說什麼吵得越厲害,砍得越兇,有溝不通,不惟讓離退軍公教同仁感到委屈受辱,以致引起陳抗,社會動盪,顯然也有悖離蔡英文總統「謙卑與溝通」之期許,影響所及,人心不安,其來有自,不言可喻。
持平而論,國政厭什,千頭萬緒,安內攘外,誠非容易。緣此,不分黨派,團結合作,同心同德,奮發圖強,富國裕民,厥為政府努力之理想目標,施政方針大計,最忌內耗,族群對立,藍綠互鬥,互不相讓,浪費資源,虛耗國力,尤以世局瞬息萬變,改革與創新,更應正視民意,傾聽心聲,古有名訓,得民者昌,民心不可失也。相信祇要合乎「法理情」三者兼顧原則,公而無私,一切說清楚,講明白,取信於民,政通人和,政策政令推行順利,皆大歡喜。
綜觀年金改革,爭議一時難休。錯在政府一體,施政一貫,執行並不一致,改革作為躁進粗糙,政客逞強鬥狠,妄指離退軍公教人員,坐享其成,為錢而爭,如此以訛傳訛,全然不符事實,況且離退支領退休俸,法有明定,既非源自退休軍公教之主張與要求,自然不宜歸責於彼等如何如何,面對法理之辯,不平則鳴,不足為怪。
有云:惡法亦法。年改既已完成法定程序,權利人如有不服,唯有依法主張救濟,依程序提出復審(申訴)。欣見縣長陳福海為期維護爭取各級離退公教同仁應有之權益,而由人事部門成立服務平台,遂行輔導作業,並與花蓮縣長聯手,依法申請釋憲,還望大家稍安勿躁,畢竟事實只有一個,公理只有一條,政府一再公開宣示:國家崇尚法治、民主與自由,就法論法,有理說理,公平與正義,終將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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