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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社區環境教育 強化教育核心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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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環保局為落實環境教育法第20條及志願服務法,鼓勵縣內各社區籌組環保志工隊,共同投入社區環保工作推動,特開設環保志工特殊訓練課程,加強環境教育知識及技能之培訓,提升地方環保工作推動之能量與水準。本次活動共有7處社區共同參與,分別為向陽吉第、燕南山、賢聚、青岐、峰上、古寧頭及榮光新莊等,除建立社區環保志工隊及未曾參加過環保志工人員的基本環境教育認知,也增加多元課程、實際操作與經驗交流。其內容包括環境教育核心概念、金門生態地質現況、金門的文化遺產保護與社區參與、推動社區營造經驗分享、金門海洋環境保育現況、環境教育解說技巧和社區環境教育宣導實際演練。其目的是協助社區民眾增強環境保護知識及經驗分享,提升社區志工們的環境知識,與環保局建立橫向聯繫機制,擴展金門縣環保志工間的夥伴網絡。
人們意識到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的過度利用,已造成社會永續發展的問題。1962年瑞秋‧卡爾森(Rachel Carson)以《寂靜的春天(Silent Spring)》,喚醒人們的環境意識,促成美國制訂世界第一部環境教育法,我國也於2000訂定,並於2001年6月5日公布實施。歐美各國體認到環境問題的解決須從全民教育著手,因此,引起各國對環境教育的重視。
隨著工業快速的發展,自然環境遭受嚴重破壞,也造成全球環境逐漸惡化,環境污染、資源匱乏、氣候變遷、天災不斷等狀況層出不窮,提醒我們應該重視地球正面臨的危機,因此世界各國對環境教育日益重視,紛紛採取各種措施來推動環境教育,期能解決環境問題及環境災害。
為喚起人類對環境保護的重視,解決環境危機與問題之產生。依國際自然保育與自然資源聯盟對環境教育定義:「環境教育是認知概念與價值的澄清過程,藉以發展瞭解和辨識介於人類、文化和其生物、物理環境間相互關係及所必須態度。環境教育也需要應用技能處理有關環境品質問題及自我的行為規範」環境教育隨著時間和空間的擴展,形成一個總體教育永續性的發展,其六個核心要素:「自然資源保育」、「環境管理」、「生態原理」、「互動與互賴」、「環境倫理」與「永續性」的融入等,強調真實環境中進行教育、加強態度、技能之培養,實踐永續環境而進行教育,透過課程安排進行全方位的教育。一般推動環境教育工作者都認為「所有的教育都應該是環境教育」,人們對自然關愛,瞭解整體環境間的相互依賴及責任所需的知識及情懷,就是環境教育的核心概念。聯合國將1990年訂為環境素養年,定義環境素養為:全人類與環境之破壞、能源與糧食嚴重短缺,提供基礎知識、技能和動機,以配合環境的需要,進而有助於永續發展。全球暖化、氣候變遷,加上對生物特性威脅人類及環境,治本之道有賴長期深入推動環境教育,讓每一個人從認知、價值觀及態度上來落實環境保護之行為,以增進全民環境倫理與責任,進而維護環境生態平衡、尊重生命、促進社會正義,培養環境公民與環境學習社群,提升全民環境素養,共創美好永續的金門環境,這就是我們推動社區環境教育之核心概念與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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