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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換絕情﹐絕情現世報

發布日期:
作者: 無名氏。
點閱率:1,115

 一件塵封二十三年的「心、情日記」就在最近不安分的重現天日。
藉此日記奉勸世間男女,做人絕對不可:愛慕虛榮、無情無義、城府過深、任性、現實、追求名利,更不可以做出違背良心的事,否則會有現世報。因為人在做、天在看。
本「心、情日記」已於撰寫完成後煙灰雲散,唯有這樣,事情才能告一段落。節錄如下:(有此【】者,為發生後才從親人、友人處得知。)
壹、從被倒追,拒絕:
在金門這個小島上,一個年少(以下簡稱A男)即嚮往軍旅生涯,平凡、正直、對感情絕對忠誠又善良的年輕人。在高中畢業前夕考上官校,隨即與一同考上的幾個好同學赴官校就讀。
第二年年初返鄉過春節,某天,其中一位同學的女朋友,也是大家的好朋友(以下簡稱B女)。兩人自小青梅竹馬,日後也順利結婚生子。
B女:幫你介紹女朋友(以下簡稱A女)好不好,今天幾點一起到我家來。
A男:為何要幫我介紹女朋友。
B女:A女是我的小學同學又是鄰居,知道我有個官校的男朋友,也想要有個官校的男朋友,因此要我幫她介紹,如果不喜歡就拒絕。
時間一到,該出現的都出現了,在大致上了解對方後,A男抱著平常心來面對此事,就在隔天A女約A男單獨見面。
A男向A女表示:因為官校教育很辛苦,目前還不想交女朋友。誰知A女卻以:你若不答應與我交往,旁邊就是大水溝通往大海,我就跳海給你看。
A男心想:這女孩才就讀高中,動不動就要死給別人看,才認識第二天,也未免太不通情理了吧!而且我在念官校,那我的軍旅生涯不就完了,就先答應,再慢慢疏遠吧。
隔天A男將此事告知B女。假期結束前一晚,因學校規定:回校收假前要修剪頭髮,在赴約前還提早先到理髮店報到,哪知理髮師動作太慢,以致遲到了兩分鐘。
A女:你為何遲到?A男把理由告知後。A女:你下次再這樣,我就死給你看。
這時已覺得不能與A女繼續交往下去,否則會害死自己,幸好未把通訊郵遞區號告知A女。沒想到A女逼著B女要把我的郵遞區號告知,否則就跟B女沒完沒了。回官校才兩、三天,A女就寄來信件:反正不管發生什麼事,都不可以離開她,否則就是要死給A男看。
第二年暑假返鄉休假,家人一再告誡A男:從街坊處得知,這個女生個性很差,其母對A女的教育思想很偏激(左鄰右舍都知道,尤其家鄉是個小地方,知道的人也很多),導致A女自小個性愛慕虛榮、無情無義、任性、現實、追求名利、自私自利、不信任別人、翻臉比翻書還快,壞毛病很多(除了功課不錯)。千萬不可與之交往,否則日後會有很多後遺症。
就這樣,A男對A女的態度就採取愛理不理的方式進行。
第三年官校教育結束後進行分科受訓,剛到受訓單位,連家裡及B男、B女都還不知道A男的通訊郵遞區號,A女竟然能夠打聽到A男的通訊郵遞區號,並寄信到A男的受訓單位。A男根本就不想回信,誰知A女在寄了幾封信後,又以死相逼。逼著A男不得不回信,但A男只採取敷衍了事的方式回了信。
分科結束後,準備抽籤分發單位,沒想到A男抽到後,既高興又不悅,一直想跟同學換,但是怎麼可能啊!
同學說:你抽到家鄉的籤,能夠回家應該很高興才對,為何想要換,而且不可能有人會換的。因為A男抽到的是「金馬獎」,大家避之唯恐不及,哪有人會自願赴湯蹈火的。
A男高興的是可以回家鄉服役,不悅的是一定會碰到A女,到時就相當麻煩了。
第三年年底分發到部隊,才知道離家走路不需半小時。下部隊的第一件任務:帶弟兄施工,天啊,工地離A女家不到三分鐘,如果被A女發現了,真的就玩完。
第二天,厄運開始,因為A女經過工地現場。
貳、真心付出,接受
A男在無計可施之下,答應與A女交往,但提出了條件:要交往可以,爾後只要A男認為A女的個性哪點不好,提出並說明原因後,A女須虛心的接受並改正,否則就分手,不可有意見。或許如同「女為悅己者容」般,A女真的很虛心的接受,並改正自己的很多缺點。因此A男便開始慢慢的接受A女,並且開始認真的交往,而且只要是A女提出的要求,只要A男能做到的,都會答應(直到最後才發現A女的劣根性還是沒改-愛慕虛榮、追求名利,不只害了自己,更傷害了深愛他的A男)。從第三年到第八年間,A男對A女簡直就是非常的疼愛,根本就是把A女捧在手掌心:
一、小心翼翼的守護著並珍惜這段感情。
二、天氣冷,脫外套,渴了,準備喝的,餓了,買吃的,完全不想讓A女受到一點點的委屈。
三、當A女到台北念書,A男在家鄉分隔兩地時,A男把假期累積,赴台陪伴。當A女唸完書回家鄉工作時,A男調返台灣,一樣把假期累積,回家鄉陪伴。隨時隨地只要A男休假,兩人每晚就膩在一起。
四、A女在台期間只要有連續假日,兩人就會單獨到各地風景區如溪頭等地遊玩過夜。
第七年,兩人都在家鄉,A男於訓練單位任職副主管職位又可外宿,A男向A女表達想要結婚,服役期間結婚還有補助。而且向A女保證,結婚後還是會像以前一樣疼愛她,所有家事也可以由A男自己來做,包含廚房的工作。
A女:再過一年你就要退伍了,等你退伍有了工作就結婚,因為我不想結婚後獨守空閨。
A男:但是我現在每天晚上都可以外宿,不會讓妳獨守空閨。
由於A女很堅持,A男也只能尊重,心想:反正兩人已經獨處一室多次,也相信憑著自己做事認真的態度,在退伍後會找到不錯的工作,到時再結婚也不遲。而且在家鄉這種民風純樸的地方,也不相信A女會不與我結婚【直到A男退伍後,才經由家人、朋友等告知:當A男在部隊時,A女就已經陸續交了不少的男朋友,而且很心虛的,只要看到知道A男、A女在交往的人,旁邊有小巷子,就往小巷子鑽,沒有小巷子的,就掉頭走。但是A男卻被蒙在鼓裡,因為當A男休假時,A女每晚總是陪伴在A男身邊】。
在整整八年交往過程中:
一、A男從不曾對A女講話大小聲過。
二、A男對A女只有信任,不曾懷疑,那怕傳聞很多。
三、A女家人都非常喜歡A男,因為A女的很多壞習慣,都因A男而改變,除了A女母親很反對,一直認為A男不配其女【但就在A女結婚後、懷孕時被家暴,A女母親才後悔當初不該反對,才說還是A男比較好(A男親耳聽到A女母親講的)。那又怎樣?A母已經把妳最心愛的女兒推向火坑,後悔有何用】。
四、不曾讓A女發到一毛錢,原因如下:
(一)、A女在家鄉及赴台念書期間,需靠家中提供念書經費。
(二)、A女返鄉工作期間,其妹赴台唸書。某天A女告訴A男:因家中兄姊不想再提供念書經費給小妹,說A女已經有工作,所以小妹的念書經費需由A女提供,所以負擔很重【一直到A女無情背叛後,A男才知根本沒這回事,因為小妹的念書經費,還是由家中兄姊提供,A女一毛錢都未支付,可見城府很深】。
(三)、承上,A男心想:反正兩人已經在一起,結婚是早晚的事,而且基於「愛屋及烏」的心理,在一起的所有費用由我來承擔也無所謂。
五、A女做事相當的任性,列舉一個最令A男心疼不已的事,在台北念書期間,某次A男休假,在A女放學前去學校接。A女提了兩大包出來,基於心疼女朋友的心態,將兩大包提了起來(一、滿滿的書包,A女的錢包、證件等都在包包裡,二、滿滿的補習班資料),還蠻有重量的。
A女:你每次休假來陪我,可是我們都還沒到西門町去走走,趁著今天補習完,時間還很早,到西門町走走好嗎?對A女有求必應的A男當然就答應了。
從南陽街補習班提兩大包到西門町,說近不近、說遠不遠,就連受過官校訓練的A男,都感覺有點吃力,何況一個女孩子。到了西門町看到有椅子,A男隨即坐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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