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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台政策與台灣青年認同差異之我見

發布日期:
作者: 王孟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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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至2018年,大陸出臺一系列惠台政策,多數與在大陸之台灣青年相關,例如放寬臺灣高中畢業生申請大陸高校標準、為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臺灣學生頒發學位證書、在大陸工作臺灣研究人員可申請國家社科基金、開放12省區市為臺灣居民在大陸事業單位就業試點地區、開放在大陸就業臺灣同胞平等享有住房公積金待遇及參加社會保險。
近期2018年02月28日,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出臺《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內容分成兩大項。第一部份為「積極促進在投資和經濟合作領域加快給予台資企業與大陸企業同等待遇」,第二部份為「逐步為臺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
此次出臺之政策比較類似對台政策的綜合報告書,彙整原有之逐步為臺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之政策,補充了第一部份,台商企業的部份,釋放利多,如:台資企業參與「中國製造2025」行動計畫,適用與大陸企業同等政策。台資企業可參與政府採購,與大陸企業同等適用相關用地政策。繼續在中西部、東北地區設立海峽兩岸產業合作區,鼓勵台資企業向中西部、東北地區轉移並參與「一帶一路」建設。臺灣金融機構、商家可與中國銀聯及大陸非銀行支付機構合作,提供小額支付服務。在第二大項明確列出臺灣同胞可報名參加53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和81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考試之清冊。
兩大部份具體措施涵蓋產業、財稅、用地、金融、就業、教育、文化、醫療等多個領域,共31條。政策的推出,大陸媒體形容為「超級禮包」,但對正值求學、就業、創業階段的台灣青年來說,對大陸所開出惠台政策的看法,已經「從期待轉為不期待」。
造成此落差的原因在於,大陸太大,各省基本法規政策自治,並非中央政策出臺即全國同步實施。在對台政策方面,往往出現中央政策已經釋放公告,但到各省落地實施有長達數年的落差。而且每個省份配合實施的項目也不一致,承辦單位公職人員數年內必定會輪調幾次,論調後的人員對於尚未落地項目,以及已經落地項目交接脫鉤。
台灣同胞在大陸就業常出現的情況有:這個省可以辦教師證,那個省卻不行,沒有教師證就無法評職稱;想辦理就業證被拒絕;這個省有五險一金,那個省少了住房公積金,有的省沒有身分證就不給辦理任何社會保險;出差報帳需要公務卡,沒有大陸身分證銀行拒絕受理;台灣人想考駕照須到各派出所及居住地開很複雜的保證書;四川省的書可以寄到湖南省,可是台灣寄到大陸的書籍大多被扣押;台灣人因為沒有身分證,辦理入職往往被人事處拖延長達數月,這期間無法支付薪資。因為大陸的稅收制度是採逐月扣稅,當月收入當月直接扣掉稅金才是實領薪資,並非像台灣是採用年所得扣稅。所以台灣同胞入職數個月後薪水一筆同一個月下來時,往往被課以不合比例的重稅;還有,即便在同工同酬的情況下,台灣同胞幾乎都不能入大陸正式事業編制,幾乎都是臨聘人員,工作保障相對低;臺灣同胞報名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和至大學應聘時,常因為承辦人員不知如何受理而遭拒絕。
大陸方若想增加台灣青年的認同感,真正要做的不是繼續增加利多,而是追蹤過去出臺政策各省落地執行情況。對於未配合執行的省份中央需有強制力,約束該省必須配合實施,且應該有專門官方管道,讓台灣同胞在辦理上述就職必須檔被拒絕受理時,能有合理的申訴管道,這才是解決問題之根本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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