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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農藥殘留量談蔬果安全

發布日期:
作者: /建設局農林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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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農藥?依據農藥管理法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藥品或生物製劑,都可稱為農藥:(一)用於防除農林作物或其產物之有害生物者;(二)用於調節農林作物生長或影響其生理作用者;(三)用於調節有益昆蟲生長者;(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列為保護植物之用者。簡單的說,農藥就是保護農林作物免受病蟲草鼠及其它生物危害的化學品。目前全世界已上市的農藥超過600餘種,是植物的保護藥劑,它和人類生病時需要安全用藥一樣,對症用藥時「藥到病除」,對人體也不會造成傷害,沒有對症用藥或用藥過量都是有害的;用藥不恰當就會危害植物,若因使用過量致使蔬果殘留量太高,則可能危害食用人的健康,因此需要進行農藥殘留量的監測與管制。
公路開放通行前都必需先訂定「速度限制」,通行者必需遵守速限,才能確保安全。而農藥殘留量監測與管制前,也必需先訂定農藥安全容許量。農作物的農藥安全容許量就如同公路的速度限制一般,農作物噴施農藥時,必需遵守安全用藥規範,使作物中的殘留量低於安全容許量,才能確保人體食用的安全。
評估農藥安全與否,其實相當的複雜不易,尤其是評估「殘留農藥」的安全更難,絕對無法於短期試驗中偵測出來。目前的作法是以老鼠、狗、兔子等哺乳動物或微生物為材料,進行有關農藥安全性試驗,觀察、紀錄動物的變化,如排泄物的分析、血液化學、病理檢查、瘤腫分佈、器官重量、胚胎畸形、基因突變、代謝變化、神經毒等20多種以上的觀察與試驗,找出對供試動物「無毒害農藥量」(NOEL,No Observed Effect Level),也就是動物在慢性毒性試驗下,終其一生,每天攝食也不會發生病變的最大農藥餵食量。
因為動物試驗的結果,是無法直接應用於人體上,所以必須預估人與供試動物對藥劑敏感度之差異,通常採用動物檢驗所得到的「無毒害藥量」×安全係數。也就是說如果以平均年齡70歲計算,一個人終其一生不斷的攝食該種農藥量,亦不致遭受任何毒害。
接著再以每人每日攝取量為基礎,參考國人平均一天所食用的農作物種類、數量及國人平均體重,分別計算各種農藥在不同農作物中的最高攝取容許量(Maximal Permissible Intake,簡稱MPI),再進一步定出「安全容許量」,而建議安全採收期。所謂安全採收期(Pre-harvesting interval),則是指最後一次施藥至作物之農藥殘留量低於安全容許量,而可以採收所間隔的時間。
農藥殘留檢驗方法有化學法及生物化學法兩種。生物化學為快速檢驗法,是結合生物性探針酵素反應、光譜分析及化學薄層分析等方法,以乙醯膽鹼酯(Ach E, Acetylcholine esterase)檢測有機磷劑及氨基甲酸鹽類殺蟲,殺菌劑則可檢出有機硫磺類、抗生素及銅劑,是定性的檢驗,適用於採收前預檢,或在集貨場、產地市場及消費市場進行篩選,必要時仍需進行更精確的化學檢驗。化學法是利用萃取、淨化等步驟抽取出蔬果植體中的農藥成分,再以氣相層析儀(GC)或高效能液相層析儀(HPLC)等測定農藥種類及濃度,目前採用多重分析法,一個樣品可同時分析超過200種農藥。化學法精密準確但耗時、耗財;生化法快速簡便但測定藥劑種類有限,各有優缺點,一般而言,生化法適合生產品質之管控,化學法適合執行法律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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