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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網路廣告

發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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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日報社網路廣告刊登作業規範

附件一-金門日報社網路廣告刊登簡約  附件一-金門日報社網路廣告刊登簡約ODT

附件二-金門日報社網路廣告收費價格表  附件二-金門日報社網路廣告收費價格表ODT

附件三-金門日報社網路廣告刊登買賣土地聲明書

壹、前言

為建全本社網路廣告刊登制度,特訂定本作業規範,作為刊登人刊登網路廣告與收費之依據,以增進整體營運收益。

貳、刊登規定

一、刊登人提供之廣告稿內容需無違反法令或妨害風化、誹謗他人名譽、違反消費者權益及易於誤導等不當之情形,如有上述情形,刊登人應自行負法律責任,本社也有拒絕刊登之權利。

二、刊登人提供之廣告稿應負著作權保護之責任,如有使用侵權或未經授權之稿件,經人檢舉時,應負相關法律責任,其廣告內容如牽涉責任,致發生糾葛或法律訴訟時,概與本社無關;如因涉及刑責、行政罰經有關機關調查時,本社有權提供刊登人相關資料予司法、檢警或主管機關。

三、刊登人刊登廣告除有特別指定版位外,遇有本社排版之必要,得變更其形式、版位;如因廣告稿源擁擠或其他情事,不能按指定日期刊出時,可擇日補行刊登或辦理退費,刊登人不得提出其他要求或賠償。

四、刊登人應傳送清楚明確之廣告稿,刊登前並與本社廣告組確實校稿,刊出時如為本社誤植,得依情況補行刊登相當之版面,刊登人不得提出其他要求或賠償。

參、刊登流程

一、刊登人應親自、委託他人或利用電子郵件傳送清楚明確之廣告稿,並與本社簽訂刊登簡約(如附件1)

二、廣告完稿並與刊登人校對確認無誤,於繳納刊登費用並開立收據後,依約定日期刊登指定之網路廣告。

肆、文檔格式

一、刊登人自行設計製作之廣告稿件,請採用Microsoft 所支援之檔案格式;圖檔格式為:解析度72dpi之JPG檔  

二、前揭廣告稿件請傳送至本社廣告組電子郵件信箱,或以其他儲存裝置交予本社廣告組人員辦理。

伍、費用收取標準

依據金門縣政府核定之網路廣告收費價格表收費(如附件2),價格如奉調整時,依新核定之標準收費。

陸、費用繳納方式

刊登人刊登網路廣告,內容經確認無誤後,依下列方式繳納刊登費用:

一、匯款轉帳:

匯款銀行:台灣土地銀行金門分行

戶名:金門日報社

帳號:039-051-01336-4

(如因匯款產生相關手續費用由刊登人自付)

二、現場繳款:

    刊登人於刊登前至本社經理部繳交刊登費用。

柒、未刊登完畢退費方式

經本社收費後未刊登完畢者,刊登人可於1個月內提出原開立之收據辦理退還未刊完之廣告費用。

捌、不動產買賣或租賃廣告刊登規定

網路廣告內容涉及不動產買賣或租賃者,為確保消費者或不動產交易相對人權益,本社有拒絕刊登廣告權利;並得要求刊登人填具刊登聲明書(如附件3),刊登人應負完全法律責任:

一、廣告刊登人如為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建築物起造人或建築業者時,應檢附足以證明刊登人有權利處分不動產及身分證明之文件,如所有權狀、建築執照、公司登記證明文件、負責人相關資料或個人身分證。廣告內容有聯繫電話者並檢附最近一期電話費帳單、填具刊登廣告聲明書。

二、廣告刊登人如為不動產經紀業者,應檢附不動產經紀業經營許可、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公會會員證、負責人身分證資料;並填具刊登廣告聲明書。如有特定不動產交易內容時,並應檢附買賣或租賃委託書。

玖、本作業規範簽奉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附註:

1.網路廣告刊登截稿時間為每日15:00前,請於刊登前一日15:00前送稿至本社廣告組。

2.刊登電子廣告請先以電話連繫廣告組,電話:(082332374分機209

傳真:(082331995、電子郵件信箱:tsay1119@ms35.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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