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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啟事

發布日期:
記者: 報導。
點閱率:1,147

一、按「客戶提供廣告稿內容需無違反法令、禁令、對國家政府不利及妨礙風化、誹謗他人名譽、稿件內容不明確有違消費者權益或易於誤導等及其他一切不當之廣告,應自行負法律責任,本社也有拒絕刊登之權利。」本社廣告刊登作業規範第貳條第五項訂有明文。
二、值此公職人員選舉期間,懇請各候選人及支持者於本報刊登競選及各類廣告時,務必遵守前開作業規範所示,以免造成困擾。
三、特此敬告。
金門日報社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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