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地價稅繳納 30日截止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綜合報導。
點閱率:814

金門縣一○七年地價稅開徵即將於下周五(三十日)截止,金門稅務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應於繳納期限內完成地價稅繳納,逾期未繳納者,每逾兩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逾三十日仍未繳納者,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執行並加徵相關之執行費用。
今年地價稅開徵以一○七年地價稅納稅義務基準日為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以該日土地登記簿所載之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納稅義務人,負責繳納今年地價稅;八月三十一日基準日之後始辦竣移轉登記者,今年地價稅納稅義務人仍為原所有權人或典權人。
此外,今年地價稅繳款書以郵寄送達,如於限繳期間未收到或不慎遺失繳款書者,可逕向稅務局財產稅科查詢補發,或有疑義查詢納稅義務人對於繳款書所載稅額及計算方法如有疑問,請向稅務局洽詢,地址:金城鎮民族路328號,服務專線:082-325197分機303-306、308、311、313。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