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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論縣長親民日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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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前(105)年巡抵各鄉鎮辦理「縣長親民日」活動後,日前,縣長更假縣府大禮堂,舉辦「縣長與鄉親有約」活動,逐一接見陳情鄉親,傾聽他們的心聲和問題。除希望解決民隱民瘼外,也希望能傾聽基層群眾真正心聲,了解問題之所在,進而調整施政方向,讓縣府施政的優先順序更加精準。此項「縣長與鄉親有約」活動,全程歷時二個半小時左右。活動中,縣長鄭重表示,縣府長期施政以來,仍有諸多需要思考與檢討的地方,確需改善精進。並強調公務人員,除解決人民需求外,處此法治時代,公部門一切施政,不僅要依法行政,更不能違法。
此次活動,大都針對土地、醫療、教育等問題。凡此,縣長均宣示全部面對,不但要面對問題,更要正視問題,解決問題。希望集思廣益,公部門、鄉親們,大家一起用智慧來解決問題。也因此,縣長更要求各局處,均要針對問題,予以列管,能做的馬上做,不能做的也要講清楚說明白,使鄉親們瞭解問題之始末。諸如土地問題,因早期金門處於軍管時期,致使鄉親們至今仍無法取回土地;諸如醫療問題,因各項先天條件之限制,因此如何讓鄉親不用後送,即能享有便利、專業之醫療服務,允為日後施政之優先;諸如就業問題,如何規劃一個就業便利之創業環境,留住人才,留住年青人等。凡此均可看得出縣長對縣政之重視,對此活動之深入。頗值論述,允為本文立意,共襄金門願景。
「苦民所苦」、「痌瘝在抱」的精神,不僅是政治人物從政之主要抱負,更是一位有理想,有抱負之政治家,所應有之良心血性之志節。基此,我們也期待各相關單位,均應持此良知血性志節,以縣政為己身之志業;以此良知血性之志節,為興政之初衷。況且良心血性之志節,更是法治之基礎。身處二十一世紀法治之時代,一切均應以法為依歸;更應以人民之需求為志業,如此方符合政府是為人民而設之立法精神;方符人民是國家主人之普世精神。尤其是金門身處兩岸三地之要道,如何強化己身之力量,充分發揮吸磁效果,才是咱金門在此大時代中,能否脫穎而出之要件。更是咱金門能否立身先進城市之基石,而此基石,更需立基於上下之信任感。
且以此次「縣長與鄉親有約」活動中為例,鄉親陳情案總數,即達三十五案,其中建設類十三件、地政類十一件、工務類三件、社會類三件、財政類二件,其他有關民政類、環保類、觀光類各為一件,範圍涉及之廣,已含達各層面,均可看得出來,公部門與鄉親互信之深入。進一步言,古人所謂為政如家事之關係,不正如此?管理學上的良政在此,不需他求之氛圍,正是此種氛圍,誠足吾人珍惜。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所謂坐而言,不如起而行。儘管縣長有此心,更需相關單位用心執行之,方能落實良政於理論。也因此,我們在襄贊縣長此項良政之餘,更期待相關單位,用心關切之、執行之、落實之。共建一個美麗、便民、良政之金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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