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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特赦還有正義公理﹖

發布日期:
作者: 王建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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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情的看法應本平心而論,不管是國民黨或民進黨標準要一致,也不管外省台灣的總統都要以高規格來檢驗,絕不能有雙重標準。據報載,高雄市議會民進黨團提議建請馬總統特赦陳水扁,民進黨重量級人士其中以市長陳菊等更是稱為促進社會和諧,落實「轉型正義」為由特赦阿扁,令人大惑不解的是,民進黨既已全面執政,五二○就任之後理應由該黨蔡英文總統去特赦才對,怎叫一個即將卸任的馬英九總統去特赦呢?這實在是吃人夠夠,難道這樣真能有助於化解藍綠對立嗎?說給誰聽!小老百姓的我們,實在大惑不解「社會和諧」及「轉型正義」也可以畫上等號?小老百姓只知道,「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是千古不變的定律,今天阿扁涉貪自當接受國法制裁,本就天經地義,怎可因總統之尊而有特別待遇?若總統貪瀆可以特赦,那其他人要不要也比照?再說阿扁尚有官司訴訟待審,何來特赦之說呢?民進黨及其重量級人士,高舉「轉型正義」名號為藉口,也不管是否真公平,真不正義?自恃他們全面執政的優勢,一心一意想要翻轉過去及清算鬥爭國民黨的黨產,為所欲為遂行他們的政治目的,真是可惡至極。
俗云:「早知今日,何必當初」。貴為總統的陳水扁,是國家主權的肉身象徵,更是「國家安定、團結的磐石」,是「國家公義的守護者」,知法犯法,犯了貪污罪可說是中華民國的國恥,理應罪加一等才對,還有何顏面談特赦、禮遇,甚至狂妄到不懂得自我節制,自認無所顧忌支配黨政軍,到處充斥他的鷹犬,如果誰還敢替他求情,要求禮遇、特赦,那才是沒有正義公理?昔日叱吒一時,今為階下囚,這是咎由自取,怨不得人,想當初膽大妄為掏空國家金錢,千金陳幸妤不服氣大聲斥說:民進黨的民意代表那一個沒拿我父親的錢。以一個三級貧民起家的會有甚麼錢呢?壓根兒還不是利用總統職權汙國家的錢,這種敗壞官箴倫常,我實在想不通還會有那麼多人挺他,說阿扁無罪,是國民黨迫害,要求無條件釋放,這那裏還有正義公理?
前陣子看到十多位民進黨立委不滿法務部將陳水扁移到培德病監,踹破部長辦公室大門,還大言不慚說是執行權力問政,簡直大開民主倒車。平情而論,綜觀陳水扁所受到待遇,已比一般受刑人好太多,假如不是卸任元首,不可能有這麼好的禮遇,為他專設醫療專區,有三名看護二十四小時隨伺,配合醫療小組,隨時照護,加上挑高近十坪的舍房,獨享百多坪綠地,宛如別墅,一般百姓或位居要津官員,哪有這樣生活環境,事實上馬總統早已釋出最大誠意,讓陳水扁保外就醫,回家看管了,那些扁迷以及眷屬仍猶不知足,還要叫馬總統加以特赦,那不等於阿扁是無罪的嗎?相信有很多人無法接受、心服的。民進黨永遠是兩套標準,判無罪是應該的,一旦判有罪就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但也不想一想,扁政府時期,法務部長陳定南為追討十四億欠稅管收黃任中,不准黃拿進隨身藥,怕其中有禁藥,也不准黃任中保外就醫,陳定南公開斥黃裝病,最後導致黃任中病死獄中,同樣情形與阿扁相比,其公平、天理何在?
最不可原諒的陳水扁兩次向全國人民宣誓的誓詞:「余謹以至誠向全國人民宣誓,余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增進人民福利,保衛國家,無負國民付託,如違誓言,願受國家最嚴厲制裁,謹誓。」猶言在耳,歷歷在目,如今竟然還有很多人在替他求情,說是無辜的,要求特赦釋放,這是甚麼社會啊!難道你們不覺得可笑麼?一個幸運收割了台灣數十年來,多數人為爭取自由而奉獻性命、自由換取的果實││總統大位及職權的阿扁淪落至此,也算是他罪有應得吧!竟然會有那麼多人要求特赦,甚至說阿扁無罪,簡直是非不分到極點,何不乾脆無條件釋放阿扁算了,這是什麼世界啊!這還有公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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