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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節﹕維護基本人權﹐實現社會正義

發布日期:
作者: 江允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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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年,農曆九月初九重陽節這天,「興中會」領導人楊衢雲、孫中山、陸皓東、鄭士良等人,發動了「廣州起義」。
50年後,1945,「律師法」修正公布。1948年3月,「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開始籌組,同年9月9日,第一屆代表大會召開,通過章程,選舉理監事,成立理事會及監事會。
所謂「律師」,應以維護基本人權,實現社會正義為使命,並以此使命誠實執行職務,致力於維持社會秩序與改善法制,並間接帶起社會的清流,轉化暴戾之氣、使社會更祥和│而這與「廣州起義」所追求的法治、正義精神不謀而合,因此,便訂立每年9月9日為「律師節」。
律師的天職在於守衛人民的權利,他們習法、懂法、用法,並依此保護人民│這是律師工作的原點,以及永遠追求的目標。每年律師節,在「全國律師節大會」上,都有維護正義、保障人權的自我檢討與勉勵,更甚之集體呼籲。
旅台金門鄉親之中,優秀的律師為數眾多,全台有近40位。其中,較知名的有黃怡騰、吳奎新和周延鵬律師,而本週鄉訊,採訪團隊很榮幸地訪問到出身烈嶼上庫村、專精勞工權益以及不動產領域的知名大律師│吳奎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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