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建設所在海域排除在漁業權區外縣府邀相關單位協商達成共識
針對金門周邊海域「區劃漁業權區」的劃設,縣府有關部門將在兩個月內針對重大建設所在區域提出相關資料,排除在未來公告之漁業權區之外,各單位並達成共識,將以不影響公共建設,保障漁蚵民權益為規劃原則,待時機成熟後再行公告及受理申請。
縣府昨日邀集相關局室人員,針對金門縣公共水域區劃漁業權區相關事宜進行研商,由副縣長楊忠全主持,包括區漁會、金防部、國有財產局、自來水廠、台電、中華電信及縣府工務局等相關單位均派代表出席。
縣府為建立漁業權制度,讓金門周邊公共水域的水產資源得到合理、有效的綜合利用,同時兼顧漁業生產結構之調整,兩年前即著手進行漁業權區的規劃,並委託台灣漁業及海洋技術顧問社展開實地調查與資料蒐集、彙整等工作,也為地區「定置漁業權」、「區劃漁業權」、「專用漁業權」等三種區劃做出規劃建議。昨日的會議則主要針對「區劃漁業權區」,邀集管線及相關單位,就管線及重大建設所在位置進行討論,避免漁區劃設影響公共建設。
經過討論,未來將排除在區劃漁業權區之外的範圍包括:金門大橋預定路線的北路廊與南路廊,海水淡化廠的取、排水管線,軍方運補船團使用的新頭海灘、小艇坑道,以及未來可能興建的金廈大橋,大陸接水來金的管線預定地,構想中的金嶝大橋預定地等。楊忠全並強調,在避免漁區影響公共建設之外,更應注意漁蚵民權益的保障,務必在規劃周全後方能公告實施,要求各單位應於兩個月內提出相關資料。
金防部作戰科長李弘文建議,正式公告前應邀集相關單位進行現地會勘,以進一步確認排除範圍。國有財產局代表則表示,未來漁業權區範圍內的漁蚵民,應依國有非公用土地放租辦法先辦理租用手續,才能憑向縣府申請漁業權區的經營權。
此外,與會者對是否應公告劃設漁區,以及該如何規劃仍有不同意見,也在會中進行熱烈討論。楊忠全表示,基於保障既有漁蚵民權益的立場,縣府的立場傾向公告受理登記,但必須在公共建設的推展與民眾權益的保障間取得平衡,要求有關單位應詳細評估並審慎規劃,待時機成熟後再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