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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獎學金即起受理申請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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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為鼓勵金門縣青年求學深造,藉以培植地方建設人才,所設置的金門地區獎學金,今年第二學期受理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四月十五日止,符合申請資格者,均得向金門縣政府教育局提出申請。

金門地區獎學金受理申請,申請對象以金門籍學生或設籍金門連續達三年現仍在籍,並須全時進修者(不含在職專班或帶職帶薪進修者)。

獎學金設下列二種:

(一)一般肄業學生獎學金九十五名:(不含就讀夜間部、進修部及已畢業學生)。1、公立大學(學院)每學期錄取二十名,每名新台幣四千元整。2、私立大學(學院)每學期錄取二十名,每名新台幣四千元整。3、國外大學(經教育部認可學校),每學期錄取五名,每名新台幣四千元整。4、公立專科學校每學期錄取五名,每名新台幣三千元整。5、私立專科學校,每學期錄取五名,每名新台幣三千元整。6、金門公立高中(職)學校,每學期錄取三十名,每名新台幣二千元整(高中取十五名,高職取十五名)。7、台省公私立高中(職)學校,每學期錄取十名,每名新台幣二千元整(公立高中(職)取五名、私立高中(職)取五名)。

(二)研究生獎學金(經教育部認可學校):1、考取國內外公私立研究所(一次獎勵)碩士班每名五千元整,博士班每名一萬元整。2、凡獲得國內外博士學位(一次獎勵,須持有證明文件,九十一年二月一日後修訂發布畢業者),得申請獎勵金新台幣一萬元整。

申請獎學金合格人數,超過預定錄取名額時,則依申請人學業成績高低決定優先順序,學業成績相同時,再依操行成績高低決定;學業、操行成績皆同時,則由審查委員會議決之。而大專院校同一校系(科)申請人,以核給成績最優者一人為原則。獎學金之申請,經審查完畢,由金門縣政府公告合格名單,其應領之獎學金,除金門高中(職)學生,由學校轉發外,餘均逕交學生家長代領。凡申請者所載資料不實,經事後查證,違反本規定者,除追繳所得獎學金外,並於報章公告之。

記者許加泰/金寧報導

今年第三年辦理的金門縣古寧頭李清河優秀學生獎學金,自四月一日起至四月三十日受理申請,符合資格者可在期限內檢附相關的證件向古寧頭李氏宗親會或古寧國小教導處或李沃士服務處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該項獎學金係為鼓勵鄉親子弟努力向學,造就英才,經由李清河捐贈新台幣三百萬元寄存古寧頭李氏宗親會專款為基金,存儲孳息,以息金用作祖籍古寧子弟就讀各級學校獎學金,以獎掖後進,培育人才。該項獎學金申請對象以祖籍金門縣古寧頭鄉親子弟,並且現就讀古寧國小、金門地區國中、金門高中各年級學生均可申請。獎學金之名額,國小組預定錄取六名,智育(學業成績)七十五分以上、德育(綜合表現)七十五分以上,每年級各一名,獎學金金額一千元。國中組預定錄取三名,智育七十五分以上、德育七十五分以上,每年級各一名,獎學金金額二千元。高中組六至十二名,智育七十五分以上、德育七十五分以上,每年級二至四名,獎學金金額五千元。

為獎勵清寒且績優之學子向學,凡領有其他獎學金或教育補助費之學生不得申請該項獎學金。領取表件,可向古寧國小教導處、議員李沃士服務處索取,亦可上古寧國小網站下載,自行印製申請表。應繳證件:上學期成績證明書、學生證、含家長在內之戶口名簿等之影本各乙份。

該項獎學金的申請方式,於規定時間內填妥申請表,將應繳證件寄至(或親送)古寧國小:古寧村北山一號「教導處收」,電話:082|325750;古寧頭李氏宗親會;李沃士服務處,金城新莊五巷13號。電話:082|320330。

該項獎學金審查的原則,依分配名額按智育成績順序錄取,並由社團法人金門縣古寧頭李氏宗親會審查。為昭公信,得獎學生及家長名單會公告於古寧國小網站及金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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