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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起電價將實施兩階段調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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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許加泰/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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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能源價格不斷上漲,電價也將從七月一日起實施兩階段的調漲,台灣電力公司金門區營業處處長李文選也說明住宅用電(表燈非營業用戶)照顧民生基本需求,每月一百一十度(含)以下不調整電價。他更是呼籲大眾節約用電,舉手之勞的落實於日常生活中,就可省下許多能源,也為自己省下荷包的支出。

台灣電力公司金門區營業昨日辦理一場「97年度電器承裝業及大用戶聯合座談會」,邀請地區一百多位電器承裝業及大用戶共聚一堂的「充電」。台電金門區營業處處長李文選坐鎮主持座談會,包括,該區營業處副處長劉以進、業務經理洪清水、電務經理李清峰、業務課長洪明堂以及業務承辦人員黃延滋於現場做業務宣導及供電概況報告,以及工作的協調和問題的交流。活動中也播放宣導短片,來宣導用電安全以及台電各項業務和為民服務措施。處長李文選也針對與會人員所提的問題和建議事項,做回覆,他也拜託承裝業者和大用戶能協助台電做宣導,尤其是用電的安全和節約用電兩方面的問題,讓全民一起來節約用電,省能源又省錢。

李文選說明即將從七月一日開始調漲電價的方案,他說,台電業經奉經濟部核准自97年7月1日及97年10月1日起採兩階段調整各類用電電價,各用戶自97年7月1日及97年10月1日起之用電概按調整後新電價計費,本次電價調整主要內容如下:(一)表燈非營業非時間電價每月用電110度以下不調整,電價表中110度以下部分已列示不調整之價位;表燈用電維持分段累進計價結構,增加分段級距,其中夏月末段再增加700度之計費級距,非夏月末段增加500度及700度之計費級距。(二)原低壓電力、低壓綜合非營業及低壓綜合營業3類用電簡併為低壓電力電價,簡併後電價不再接受裝置契約用電、附帶電燈及小型器具新設申請。(三)包燈用電增訂按路燈伏安(VA)數計費之電價供LED公用路燈適用。(四)實施「電費折扣獎勵節能措施」。(五)農業動力用電維持現行依負載率給予基本電費折扣優惠,並由農委會編列預算補貼電價調整幅度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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