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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同意警光會館多元使用 縣府積極布建多元服務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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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相關單位參與「警光會館多元使用方案研商會議」。(縣府提供) 縣府相關單位參與「警光會館多元使用方案研商會議」。(縣府提供)

 金門縣政府自112年即積極向內政部警政署爭取本縣警光會館使用空間,終於在日前收到內政部同意之公文。有關縣府所提「金門警光會館多元使用報告書」,該署原則同意,警光會館空間亦同意由縣府與縣警局共同使用。
 為使會館空間後續活化之順遂,縣長陳福海立刻責成陳世保參議,於113年4月11日召開「警光會館多元使用方案研商會議」,邀集縣警局、衛生局、教育處、建設處、工務處、社會處、大同之家等單位共同研商警光會館多元使用方案,請各單位針對配合縣府或中央政策,可獲中央補助之相關服務,提出需求討論,以符合多元使用目的,並落實長幼照顧施政理念。
 縣長陳福海表示警光會館的運用,朝配合中央政策發展規劃,持續評估本縣東半島綜合服務館舍,例如納入長期照顧服務(如日間照顧中心、失智團體家屋等服務機構)、托育托嬰服務(公共托嬰家園或托育資源中心)、社會住宅、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如心理衛生服務中心等)、醫療服務、老幼共學等服務之設置,都可作為警光會館多元使用方案之可能性,滿足在地民眾之需求,使其發揮多元使用效益。此外,持續活化低度使用之既有資產,亦是陳縣長上任後,積極落實的工作重點。
 陳世保參議會後表示,建立長幼共融、全齡照顧多元方案,為陳縣長之重要施政方向,縣府經過半年多的努力,歷經赴台至立院參與協調會、邀請陳琬惠委員蒞金現勘、多次修正「金門警光會館多元使用報告書」後函報內政部,終獲警政署同意警光會館空間由縣府及警局共同使用,實屬不易,縣府將盡速規畫研商適宜多元使用方案,俾利縣府做下一步的規劃及執行工作,以提供鄉親更完善的照顧服務,打造幸福宜居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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