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窗口電話更正
國民年金將自九十七年十月一日起開始施行,金門縣政府呼籲符合加保對象,可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或勞保局金門辦事處洽詢,千萬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因國民年金加保業務各鄉鎮審核員及聯絡電話有所更正,縣府也提醒鄉親留意。
縣府表示,國民年金加保業務各鄉鎮審核員及聯絡電話更正如下:金城鎮:陳諭芊、陳玉惠325057轉885、328723;金湖鎮:陳寶珍332528#225;金沙鎮:王淑美352149、352150轉223;金寧鄉:許欽傑325610、325624;烈嶼鄉:莊惠祺362500;縣府社會局蔡珮琳,電話322897、324648轉229。
縣府說明,國民年金主要納保對象為:一、年滿二十五歲、未滿六十五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之本國人,如未領取公教保養老給付、軍保退伍給付,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在未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或軍保期間,均應參加國民年金保險:(一)未領取勞保老年給付者。(二)在九十八年一月一日勞保年金制度實施前,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者(含九十八年一月一日勞保年金制度實施前已提出申請勞保老年給付,施行後始審定核付者)。(三)在九十八年一月一日勞保年金制度實施以後,至國民年金法實行後十五年內,領取勞保老年給付,且勞保年資未達十五年者。二、已參加勞保普通事故保險者(含參加裁減資遣人員繼續加保、育嬰留職停薪人員繼續加保、職災勞工離職後繼續加保者),均不得參加國保。僅參加勞保職業災害保險者因未計勞保年資,如符合納保資格者,仍應參加國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