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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衛生健康縣府有補助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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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補助中小學辦理學校衛生與健康促進,申請作業自即日起至九十七年十月三日止。補助原則,將依各校所提計畫,以教育部補助及金門縣年度經費額度分配補助。

金門縣政府教育局指出,為協助各校落實推動學校衛生法暨相關子法,促進學校全面評估學生(含教職員工)衛生與健康促進需求,結合社區資源,透過健康教育與活動及健康服務之實施,引導學生、教職員工自發性及自主性地建立健康管理,加上校園環境之配合,共同營造健康校園。

至於學校應推動議題,本年度全面推動六大議題,包括:菸害防制、檳榔危害、視力保健、口腔保健、健康體位、性教育(人類乳突病毒及子宮頸癌防治)。而統整評估學校之共通性與特殊性健康需求,擬定年度學生健康政策,推動重要健康議題。學校進行健康需求評估,據以擬定校本位健康議題,並以「健康促進學校」模式落實推動暨執行學校衛生法、相關子法及學生身體健康促進(含身高、體重、身體活動、睡眠、體型意識及健康飲食)、餐飲衛生管理、個案管理(傳染病、慢性病等)、安全教育與急救等重要政策。

在推動策略上,成立學校衛生委員會,並將計畫經學校衛生委員會議通過,執行過程暨成果必須提報該會議報告。並建立橫向組織網路,結合社區相關衛生單位、民間組織及大專院校等,協助學校營造健康校園,提供所需行政資源,辦理增能研習活動,配合到校輔導工作與學校衛生委員會充分溝通聯繫,以落實學校衛生法暨相關子法執行。

有關補助原則,將依各校所提計畫,以教育部補助及金門縣年度經費額度分配補助,補助數分配原則如下:(一)每校補助推動學校與健康促進計畫經費五萬元。(二)六大議題中心議題學校每校補助經費三萬元。(三)幼稚園及分校補助推動學校與健康促進計畫經費三萬元。(四)中心學校補助推動經費十萬元。

至於補助計畫執行期程,從開學至每學年度結束。而申請之計畫撰寫,不超過十頁為原則。並依計畫撰寫說明,檢送計畫一式三份交金門縣政府教育局彙整核撥經費。而計畫執行過程金門縣政府將定期進行到校輔導工作,計畫完成後應繳交成果報告(書面及電子檔各一份)及完成經費核銷,並送縣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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