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補助學生交通圖書券今年起擴及公費生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碧蓮/縣府報導。
點閱率:282
字型大小:

金門縣102年度學生交通圖書券補貼實施辦法修正條文,昨經縣務會議審議通過,今年首度將「公費生」納入交通券補助對象,估計有1百多位公費生受惠。旅台學子申請作業預計於今年四月開始受理申請。
據統計,101學年度第1學期申領學生交通圖書券補貼人數,金門各校1萬2千969人,發出金額逾2千萬元。旅台學子部份申領有1千754人,發出金額350萬餘元。減輕學生交通費負擔,也落實政府照顧學生的政策。
縣府教育處指出,考量公費生雖有學費及生活補助費,但無補助交通費,為符合公平原則,經縣務會議審議通過,今年首度將公費生納入交通券補助對象,包括有醫保生、師保生等等,估計人數約有1百多位學子受惠。
金門各校目前刻進行人數造冊。另旅台學子部份則預計今年四月受理申請,屆時將另行公告日期。
有關申請應備資料證件包括有:申請書。戶籍謄本(初次申請者須檢附戶籍謄本。再次申請者攜帶戶口名簿供核對,如無戶口名簿則檢附戶籍謄本)。就讀本縣滿六年之畢業證書影本或滿六年之就學證明(初次申請須檢附)。當學期之學生證影本(蓋有當學期之註冊章,如無註冊章則檢附在學證明)或註冊繳費單影本(於影本上簽名或蓋章)。
另外,進修部(夜間部)學生另檢附主管稽徵機關提供之前一年度年所得證明。前項在幼兒園就讀或托兒所托育之幼兒,由學生家長自行提出申請。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申請縣府學生102年度學生交通圖書券(以下簡稱交通圖書券):一、就讀本縣國民中、小學之在學學生或就讀本縣許可設立幼兒園之幼兒。二、就讀金門地區大專校院(含分校、分部)、金門高級中學及金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之在學學生。三、學生本人設籍本縣十年以上現仍設籍本縣,且曾就讀於本縣國小、國中或高中(職)合計滿六年以上,現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在學學生。四、年齡達幼兒園學齡,在本縣許可設立幼兒園及托兒所托育之幼兒。
值得注意的是,不得申領學生交通圖書券,包括各類在職專班、假日班、教育推廣學分班、各級補校、學士後各學系、重讀或延畢學生、帶職帶薪人員、及其他已領取軍人退休俸(終生補助生活補助費)、政務人員、公教人員、公營事業退休(職)人員支(兼)領月退休(職)金或一次退休金人員及符合個人年所得新臺幣二十六萬以上之進修部(夜間部)學生。
縣府教育處表示,交通圖書券僅限受補貼對象本人搭乘本縣對外交通運輸工具或於本縣特約商店購置圖書文具使用。如因遺失或毀損,不得申請補發;亦不得轉讓、兌換現金及找零。並應於限定期限內使用,逾期不得使用。使用時並應主動出示身分證件,以利核對。
使用交通圖書券購票或購置文具用品,如因故須現場退票、退貨時,交通圖書券退還購票、購貨者。縣府為處理票價補貼及圖書文具購置之作業,得與交通運輸公司及本縣圖書文具商訂定契約或另定作業規定。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金沙分銷處
    金門縣金沙鎮官嶼里官澳36號 金沙分銷處地圖
    0933-699-781
  • 金寧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武德新莊118號 金寧分銷處地圖
    0910334484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