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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防制法律有獎徵答 即起受理收件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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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高分檢「毒品犯罪防制法律常識有獎徵答」活動於即日起啟動,至11月10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本次有獎徵答活動獎品豐富,計1至5獎9名、普獎120名,預訂於11月中旬在金門地檢署五樓會議室抽出共129名幸運得獎者,主要獎品有洗衣機、32吋電視、除濕機、吸塵器、修容組及保溫瓶等,歡迎鄉親把握機會踴躍參加徵答!
該活動由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主辦,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金門日報社、福建更生保護會及金門縣榮譽觀護人協進會協辦。
金門高分檢檢察長鄭文貴表示,近年來地區毒品案件迭有增加,新興毒品層出不窮,並以各種型態包裝出現,吸食毒品的年齡層也下降了,因此反毒工作亟需學校、家庭及社區共同攜手合作。全面性的反毒、拒毒、緝毒,多元化的辦理反毒宣導工作,以維護國人健康,帶動全民反毒意識,進而達成減少毒品降低犯罪之目的,是我們努力的目標。
金門高分檢指出,本次毒品犯罪防制法律常識有獎徵答活動題目共選擇題十題,民眾可直接書寫答案於明信片上,書寫者題號請使用阿拉伯數字,答案採英文字母,題目全數答對者可參加抽獎。請統一使用中華郵政標準明信片作答。收件人「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8號」。寄件人請填載詳確姓名、住址、聯絡電話,以便於得獎後聯繫,若因資料填載不全,以致無法聯繫通知領獎,視同棄權。每人限得獎一次,以抽到的最大獎項為主,獎額在2千元以上者,於領獎時併辦理所得稅扣繳事宜。
有獎徵答題目如下:
選擇題:
1.( )下列何者非施用毒品造成之後果?(A)精神恍惚(B)大小便失禁(C)感染肝炎及愛滋病(D)補身體。
2.( )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最高可處(A)十年以上有期徒刑(B)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C)死刑(D)無期徒刑。
3.( )用電話幫朋友接洽販賣毒品,其行為是否觸法?(A)僅負責聯絡,不會構成犯罪(B)其行為屬販賣毒品,已構成犯罪(C)沒有實際面對面販賣,不會構成犯罪(D)如果是義務幫忙,也沒拿錢,就不構成犯罪。
4.( )以下行為,何者沒有違法?(A)引誘他人吃下含有毒品成分外觀可愛討喜的糖果(B)為了助興喝下摻有FM2毒品飲料(C)撿到不明毒品送交警察機關(D)替販賣安非他命的好朋友把風。
5.( )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至第八條、第十條或第十一條之罪,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A)可減輕或免除其刑(B)不可免除其刑(C)不可減輕其刑(D)僅受罰金之處分。
6.( )販毒者會透過不肖電玩店販售哪種毒品,讓顧客熬夜流連呢?(A)海洛因(B)嗎啡(C)愷他命(K他命)(D)安非他命。
7.( )服用後產生口渴、脫水、體溫上升、昏迷、急性腎衰竭等症狀,有可能是服用了下列何種毒品?(A)嗎啡(B)海洛因(C)搖頭丸(MDMA)(D)FM2。
8.( )下列何者為吸食毒品安非他命的危害?(A)偶爾使用也會對身體造成傷害(B)使用安非他命一、二次也會成癮(C)長期濫用可能導致腦溢血、甚至昏迷或死亡(D)以上皆是。
9.( )有心戒毒一定成功,戒毒成功專線電話是:(A)0800-770885(請請你幫幫我) (B)165(C)0800-286586(你爆料我爆料)(D)0800-024099(24小時久久服務)。
10.( )染上毒癮後,想要脫離毒品控制最好的方式是:(A)積極尋求協助與治療(B)遠離提供毒品的損友(C)維持正常生活作息(D)以上皆是。
有關徵答題目解析請參考金門高分檢署網站「電子公布欄」公告,網址:http://www.kmh.moj.gov.tw/mp0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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