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修正離島建設條例 縣府積極推動

金門縣政府昨日召開推動離島建設條例修正提案工作小組會議,由召集人副縣長吳成典主持。(李增汪攝)
離島建設條例於89年4月5日公布施行,迄今已逾15年,為因應時空環境變遷,亟需增(修)訂旨揭條例,以契合離島發展。
由各離島縣研提修正提案,但歷經105年1月19日由離島區域平台主政機關金門縣政府函報之15條修法建議,獲回覆「離島屬性不一,金馬所列問題不宜從修法著手」;於106年2月15日之後經整理,由當年度主政之澎湖縣政府函報行政院,獲回覆「嗣後類似案件,請透由行政院離島建設指導委員會工作小組建立共識後,再行提報」;惟行政院意見與金門縣政府所提條文差距甚大,本(106)年之離島區域合作平台決議仍續將該工作列為推動項目。
金門縣政府昨日召開推動離島建設條例修正提案工作小組會議,由召集人副縣長吳成典主持,參議翁自保及各局處和相關機關主管或業務承辦人員與會。福建省政府組長林振查也列席指導。
副縣長吳成典強調,離島建設條例修法對金門發展有幫助、很重要,在立法院對修法很嚴肅,是希望能爭取金門專章在總則或條文中,尤其爭取政策創造資源也相對重要,各業管部門應多集思廣益。
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於106年9月30日參加「兩岸交流30週年活動│小三通回顧與展望研討會」閉幕時表示:因應金馬地區發展需要,福建省政府暨行政院金馬聯合服務中心刻正研擬提請修正離島建設條例等相關規定,授予金馬地區發展上更大的彈性,以符合地區實際需求。
行政院金馬聯合服務中心爰於106年10月12日召開「研商修正離島建設條例工作協調會」,邀請金門縣政府與連江縣政府、澎湖縣政府出席會議。決議由金馬聯合服務中心委託廠商辦理離島建設條例修正公聽會(預定金馬澎及台灣北中南各一場,計六場),並敦聘專家學者協助修法事宜。未來亦將扮演各離島之整合角色及與中央之溝通橋樑。
為協同並配合金馬聯合服務中心作業,金門縣政府於106年10月13日以府行綜字第1060082284號函請各單位就需透過離島建設條例增修俾據以依循推動者,研擬提案送縣府行政處彙整,經彙整總計三案,分別為財政處、觀光處及衛生局提出,另檢討先前提案計五案,爭取修法。
縣府行政處指出,本次修法由金馬聯合服務中心邀集,主席張景森亦十分重視,金門縣政府當全力配合推動。爰經簽奉縣長核示,成立金門縣政府推動離島建設條例修法之工作小組,由副縣長擔任召集人。本次召開第一次小組會議,邀集增修法文相關單位共同就部會回應及新增提案內容進行研商,討論後續推動方向。
而行政院金馬聯合服務中心10月12日也在連江縣政府駐台辦事處召開研商修正「離島建設條例」工作協調會,會中討論在金馬澎三縣以及在台灣北、中、南區各辦理公聽會,廣泛的蒐集民意,同時並請金馬澎三縣政府提出未來地方前瞻發展所需支持性之具體舉措列入修法。
會議中討論,修法過程應該舉辦公聽會,讓民眾能充分參與,表達意見,金馬澎三縣政府均十分贊同,今年度將在三縣各辦理公聽會,在台灣也將在北、中、南區各辦理一場公聽會,廣泛的蒐集民意,作為離島建設條例修法參考,同時並請金馬澎三縣政府針對未來地方前瞻發展宜有構想,並將所需支持性之具體舉措列入修法,不宜僅將特有名詞予以移植,將淪為空洞性之口號,應朝向務實、具體性之方向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