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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項食品管理新制上路

發布日期:
記者: 董森堡/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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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區食品業者請注意!為強化食品安全衛生管理,並保障消費者權益,今年度食品管理將有四項新制上路,包括健康食品標示、業者實施追溯追蹤、輸臺貝類檢證及水產品乳製品納入實施系統性查驗等措施,請地區有相關業務的商家業者們配合辦理、以免遭罰!
 衛生局表示,今年施行的健康食品應加標示事項,為提供消費者清楚資訊,食藥署公告「健康食品應加標示事項」,膠囊及錠狀產品,應於其容器或包裝上之「注意事項」中加註「本產品非藥品,供保健用,罹病者仍需就醫。」及「請依建議攝取量食用,勿過量。」字樣,膠囊及錠狀以外產品,應於其容器或包裝上之「注意事項」中加註「本產品供保健用,請依建議攝取量食用。」字樣,加註事項應與底色加以區別。
 另外,關於公告類別規模之食品業者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管理系統,相關單位於公告「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之食品業者」,經公告指定範疇業者,應實施食品追溯追蹤管理。自今年度起三類食品業者應實施電子申報,六類食品業者應使用電子發票。
 至於進口食用貝類產品應檢證,凡輸臺稅則號列0307項下號列之貝類產品,應檢附含有捕撈或養殖地資訊之官方衛生證明文件,始得受理報驗,自今年起正式生效,以強化進口供食用貝類輸入源頭管理,保障民眾食用安全。
 今年度啟動的新制還有關於畜牧與養殖方面的水產品及乳製品納入實施系統性查核,案經發布修正「輸入食品系統性查核實施辦法」第4條、第5條、第8條及第3條附表,擴大實施系統性查核之產品範圍,納入水產品(HS code 03、1604、1605項下之產品)及乳製品(HS code 0401、0402、0403、0404、0405、0406、9806項下之產品),自今年元月份起正式實施。
 衛生局特別呼籲地區食品業者應留意新制規定,請勿觸法,以免遭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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