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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帶含有豬肉產品入境 海關開罰

發布日期:
記者: 許峻魁/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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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攜帶含有豬肉之產品入境,遭海關查獲開罰一萬五千元。(高雄關提供) 民眾攜帶含有豬肉之產品入境,遭海關查獲開罰一萬五千元。(高雄關提供)

三申五令講不聽,民眾帶肉製品闖關遭罰新台幣一萬五千元。本(十一)月十九日金門小三通海關查獲民眾攜帶含有豬肉類之動物製品,重量達到三公斤多,全案依據違反動植物檢疫相關規定,裁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罰鍰,涉案貨物當場銷燬。海關與防疫單位昨日再次呼籲,請小三通旅客及民眾請勿再心存僥倖,攜帶違禁物品入境;此刻正值大陸非洲豬瘟肆虐,一經查獲攜帶肉製品入境,將直接開罰。
高雄關離島派出課指出,該關於十九日時,一名由廈門搭乘金瑞龍輪至金門的陳姓旅客,因為其隨身行李經過X光機掃描的影像可疑,遂引導至海關檢查檯進行詳查,結果發現其攜帶農畜產品,重量約三點二公斤。然因這名旅客在檢查前並未提出書面或是口頭申報,故全案移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高雄分局金門檢疫站處理,該分局依違反動植物檢疫相關規定,裁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的罰鍰,涉案貨物並當場銷燬。
另高雄關指出,從今(一○七)年七月一日起至十一月十九日為止,高雄關查獲金門小三通入境旅客違法攜帶肉類製品,共計有八百一十四案,類型包含有豬肉乾、香腸、火腿等肉類製品。為避免非洲豬瘟疫情擴大,同時衝擊到我國畜牧產業而造成經濟損失,農委會動植物防檢局已訂定「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二項規定案件裁罰基準」,自今(一○七)年十月十八日起,旅客自非洲豬瘟或口蹄疫疫區攜帶家畜肉類產品入境,將裁罰金額由新臺幣三千元調高至一萬五千元罰鍰,而至今已經開罰有五件。
此外,日前小三通才剛從棄置桶內民眾自行丟棄之香腸製品中檢疫出有非洲豬瘟病毒,當時金門防檢站主任陳炳財接受訪問時即已強調,只要是沒有主動申報者,被發現攜帶(含)偶蹄類肉類製品,就直接開罰新台幣一萬五千元,請旅客注意,以免受罰。
農委會動植物防檢局高雄分局還指出,大陸非洲豬瘟蔓延,目前已有七十四個案例,多達十九個省份淪陷,一旦入侵到金門或是臺灣本島,將會對地區畜牧產業產生相當巨大的影響,因此防檢局再次提醒民眾,若是到大陸旅遊切記請勿參觀養殖場,也不要攜帶肉製品入境,一旦被查獲,將會直接開罰新臺幣一萬五千元。高雄關昨日也不斷呼籲民眾共同打擊不法,勇於檢舉走私,免費檢舉電話專線「0800-7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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