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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駕追撞 造成一老翁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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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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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寧鄉環島西路二段近金門大學路段12日清晨發生一起死亡車禍,騎乘機車的陳姓老翁遭張姓男子所駕駛的自小客車追撞,陳姓老翁傷重不治。(金城分局提供) 金寧鄉環島西路二段近金門大學路段12日清晨發生一起死亡車禍,騎乘機車的陳姓老翁遭張姓男子所駕駛的自小客車追撞,陳姓老翁傷重不治。(金城分局提供)

金寧鄉環島西路二段近金門大學路段12日清晨發生一起死亡車禍,騎乘普通重型機車陳姓老翁遭同向後方由張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追撞,傷重不治,警方將酒後駕車的張姓男子依過失致死及公共危險罪移送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偵辦。
金城分局指出,這起死亡交通事故發生在12日清晨5時許,陳姓老翁騎乘機車沿環島西路二段往救國團方向行駛,在近金門大學前路段遭同向後方由張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追撞,造成自小客車前車頭及機車後車尾嚴重毀損,陳姓駕駛傷重到院前已死亡;警方初步調查張姓駕駛有酒後駕車行為,測得酒測值為0.7MG/L,將依過失致死及公共危險罪移送究辦,至於詳細肇事原因由金城分局釐清中。
金城分局表示,為貫徹政府「酒駕零容忍」政策,立法院已完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刑法第185之3條提高刑責修正,最高可處新臺幣三十六萬元罰鍰,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酒駕再犯之處罰刑責,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提醒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駕車行駛於道路應遵守速限,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並隨時注意車前狀況,有突發狀況才能及時反應,避免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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