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政府再造與憲法立國精神

發布日期:
點閱率:1,172
字型大小:

日前,行政院通過政府組織再造方案,將行政院所屬部會及各機關大幅裁併,另增設「海洋事務部」以處理海洋相關事務,並藉以突顯「海洋立國」之精神;其用意雖佳,但出發點則不無疑義,尤其是與憲法及立國精神有違,更啟人疑竇,實有予以釐清之必要。

按依中華民國憲法前言所言,中華民國之立國及憲法本身,係依據 國父孫中山先生之遺教制定之,而憲法第四條亦明文規定:中華民國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換言之,在國民大會未依法決議變更之前,中華民國之領土,非但包括台、澎、金、馬,亦包括大陸地區,而在亞洲諸國之中,我國雄據亞洲中部,領土之中百分之七十與其他各國如韓國、俄國、越南等陸路接壤,餘百分之三十為海路,故自古以來,五千餘年之歷史與文化傳承,皆形成於中原大陸,係典型之「大陸立國」國家,其間與海洋或許多多少少有關,但其終非歷史主軸,亦非海洋立國,其理甚明,然此次政府改造,何以會提出海洋立國之說?細窺其原由,實乃導因於台灣主權獨立之意識形態所致,而此種意識形態卻又與人民對傳統文化之認知有相當之差距;蓋在中國傳統社會裡,傳統文化的儀式與表面之維繫,有其相當宣示性與決定性之作用,換言之,一個領袖,尤其是政治領袖,只有在代表了傳統文化或道統之後,才能引導社會與人民往大方向發展,也只有在其領袖的道統地位獲得確認之後,才能建立其政府之合法性,亦就是對傳統文化或道統之形式上的維持,有時候更重於對其內涵之闡揚與分析,一個政治領袖如若捨此不為,則再多之宣示與改變,亦難竟其功。

政府處此關鍵時刻,為提昇台灣地區之整體競爭力,與因應未來主客觀形勢所需,其組織再造容有必要,但再造之精神及本旨,應本於效率、進取與便民利民,除此之外,其他之政治考量,尤其是牽涉到意識形態之舉,更應予以隔離,蓋其非但脫離組織再造之精神與本旨,且易引起其他聯想及製造統獨對立,對原已緊繃之政治關係,無異雪上加霜,亦相對減低政府再造之美意,實智者所不為也,願執政當局三思之!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金沙分銷處
    金門縣金沙鎮官嶼里官澳36號 金沙分銷處地圖
    0933-699-781
  • 金寧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武德新莊118號 金寧分銷處地圖
    0910334484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