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舞動神靈的祭典—清代后浦迎城隍習俗人文采風

發布日期:
作者: 林金榮。
點閱率:695
字型大小:

  明朝開國後,明太祖朱元璋按照行政區域的等級,分封京都的城隍為承天監國司民升福明靈王,省為監察司民城隍威靈公,府為靈應侯,縣為顯佑伯。洪武三年(1370年),再次下詔依古制,凡是嶽鎮海瀆並去前代所封名號,只以山水本名稱其神。此時城隍的封號,簡稱為某府、州、縣城隍之神。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增加廟祀,設座判案,猶如地方官府的轄制。地方官管理陽世,屬於明,城隍管理陰間世,屬於幽;朱元璋曾對大學士宋濂說過:「朕立城隍,使人知畏,人有所畏,則不敢妄為。」又詔劉三吾曰:「朕設京都城隍,俾統各府、州、縣之神,以監察民之善惡而禍福之。俾幽明舉,不得僥倖而免。」這些都可以闡明他分封城隍的原意。

明洪武二十年(1387年),朝廷為了防禦倭寇,命江夏侯周德興在浯洲嶼設立金門守禦千戶所,隨後所城內並建城隍廟,供軍民祭祀膜拜。早期后浦的人口稀少,主要以陳姓、許姓兩大巨族居多,明末開始,后浦港對外通航便利,商業市場稍具規模,聚集的住民漸漸增加;因有幾次倭寇、盜匪侵犯擄掠的慘痛經驗,濱海地區也有簡單的防禦工事建築。此時的人民相信;隍社(城隍爺與土地公)是保佑他們平安幸福的神明,但是后浦的城隍廟卻毀於清初兵馬倥傯之際。康熙三年(1664年),清兵攻佔金門,毀城棄地,實行堅壁清野的遷界政策,把百姓遷到距離海邊三十里的界內,島上頓時成為一片廢墟。康熙十三年(1674年)到康熙十八年(1679年)之間,金門復為明鄭政權所佔領。一方鑲嵌在后浦城隍廟的「重建城隍廟記」石碑,含蓄婉轉的講述過往史蹟:「金之城隍廟,廢於勝國遷移之時,迄今僅傳故跡。欲尋其坐向基址,敗瓦零石,已無復有存之者」。

康熙十九年(1680年)清軍收復金門,規置金門鎮總兵官駐紮金門城,統轄中、左、右三營。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總兵陳龍以舊城殘損、南岸泊船不易等理由,遷治到較無地勢屏障的后浦社,后浦城形成金門防務的行政中心;但是金門城的古地城隍爺,並沒有隨著總兵署的遷移,進駐了后浦城的轄區。次年官方的復界安民措施,讓長年因戰亂流浪在外的鄉民,逐漸的返回故里安居樂業;而后浦城隍的閒置,也耽擱了一百多年的漫長歲月,探訪重建動機的背後真相,再度的引起各個不同角度的人文思考。

清朝有地方官署就會鼓勵興建城隍廟,在偏遠較難治理的地區,地方長官特別注重城隍廟的祭典。曾經監修過《金門志》,福建分巡興泉永海防兵備道周凱在他的〈閩俗錄序〉提到福建風俗民性說:「閩省十府、二州、六十二縣,稱省以北為上四府,省以南為下四府,上府之民戇,下府之民頑,而漳泉尤稱難治。」金門民風俗上雖多從簡樸,但偏惑於鬼神,迷堪輿之說,造成民事訴訟爭端四起,官府難以斷理分明。清《金門志》有例:「病雖用醫,然扶鸞抬神問藥,延巫覡禳符燒紙,至死不悟。」,「葬地惑堪輿家術,盡誠致敬,聽憑指擇;又必合乎年命,均其房分。故常寄厝多年,強者每貪其地,恣意佔葬,牙角交訟,虛詞限遷,破耗資產不恤。近山鄉鱷,藉傷煞為詞,挾制阻撓,掯索賄賂,不厭不止,最當痛懲。」后浦四方人馬雜處,宵小歹徒所為,難以斷清根源,一旦勾結外盜醞釀禍患無窮。書上如是寫著:「鼠竊狗偷,間所時有。惟列炬持械,排闥搜掠,為害最鉅;雖后浦官兵森列,猶弗能免。每歲杪,官令四境互相巡邏,特治其末耳。」主政者當務之急既要從事實面上著手,又要正本清源的移風易俗,這時后浦官紳鄉民同時想到重建城隍廟,有個兩全其美的特殊意義。

民間都相信傳城隍廟是受事察訟、賞善罰惡、是非分明的聖地,祂的部下神明有文武判官、六部司、六將爺、三十六關將、七十二地煞。判官負責掌刑、掌善簿、掌惡簿、掌生死簿,其中掌生死簿者為首席判官,衙役皂司執行勤務,和人間衙門問判相同。據清末后浦城隍廟印送流通的勸善書籍《闇室燈註解》看來,易經所說的道統:「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正好與百姓人民:「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因果報觀念應契合,是「諸惡莫作,眾善奉行」的行事道德準則。

后浦自從營兵進駐後,軍民關係相處並不是很融洽,舊《金門志》說:「結營所在,刁悍兵丁凌轢士民,孱愚不敢觸其鋒」。首任金門鎮總兵官陳龍遷治的動機,坊間流傳他是受人鼓惑之說,《后浦許氏族譜》稱:「艱於子息,有嗾之於浦者,壬戌,陳遂移駐吾家,於是荒城兵墟漸成堅壘」,這些恐怕都是因為佔用民地宅院,百姓敢怒不敢言的結果。

清代中期金門鎮總兵署的職務,大多以守衛海防,緝盜勦亂為主;人民成天把「好鐵不打釘,好男不當兵」掛在嘴邊,足見也不敢招惹這些火裡來,水裡去的兵爺們。即使一般衙署的皂隸,盛傳欺凌弱勢,儼然成為官治不清的禍害,《金門志》指控:「舊制縣丞皂隸民壯各四,例給工食,近來合白役多至六、七十名,又以流犯充民壯,小案票簽六、七名,民尚易勉強飽其谿壑,如波累命盜巨案,則全班盡出,輒破人產。」位於塗山頭下,即今奎閣的下端,是昔日官府差役聚集居住的地方,俗稱總爺街;金門有句俗諺說:「后浦人怕食,鄉下人驚掠」,形容后浦人因忙於生意買賣,怠慢招待賓客,鄉下人進后浦城,往往遭受差役藉故恐嚇,而心生畏懼。這些差役的裝扮形象,現在都可以在城隍廟內看到,他們頭上戴的黑帽或紅帽,用來區分皂班和快班,進行一般及緊急差遣事務。有的執竹板,掌笞杖之刑,有的拿著城隍簽發的火籤,帶絏頸拘捕犯人下獄歸案。

嘉慶十六年(1811年),文應舉由閩安調任金門左營遊擊,后浦城隍廟舊址,剛好位於清代左營遊擊署與左營守備署之間。他雖然祖籍廣東,曾祖父擔任過金門遊擊,定居在后浦。但文應舉勇義好善,向來以回饋鄉梓為己任,既然調任金門遊擊,熟悉官場民風利弊。由眾人的推說下,他請示鎮縣長官的首肯,率先捐銀二千二百兩倡議重建后浦城隍廟,獲得金門各鄉信眾熱烈勸募,當年的十月開始動工。嘉慶十八年(1813年)四月,重建完成后浦城隍廟。自古以來,中國總是保有忠烈廉明的地方官,去世後榮調城隍的傳說,明周暉的《金陵瑣事》刊印:「陳矩庵欽廣東提學,死於任,即為廣東城隍。」、「周蒙泉冊永定知縣,死於任,即為永定城隍。」道光四年(1824年)起,數次調任金門鎮總兵官的陳化成,中英上海吳淞口之役衛國殉難後,朝廷建專祠,入祀京師昭忠祠;民間同時咸信升任城隍神,依然護佑黎民蒼生。金門后浦城隍信仰,受到軍民莫大推波助瀾的助力;每年四月十二的出巡,顯然是結合水師供奉於內校場觀德堂蘇王爺,一併舉行繞境遊行。道光年版的《金門志》描繪當時的情景:「夏仲,迎城隍,曰出巡;間五歲一舉(或議迎城隍當停罷,論甚妥。無已,或二十年一舉)。先期鳴金鼓,喧繞境內。至日,窮華極侈,閱遊鄉村,粧飾人物執事,旌旆飛揚,音樂間作,人家置几櫝焚香楮甚恭。正神端拱輦上,餘神貤輦擁進。旋廟,設醮演戲甚夥」。咸豐三年(1853年)四月,小刀會海澄黃德美倡亂,佔領廈門為根據地,意圖侵犯金門,島上人心惶惶,官紳會集城隍廟,商議禦敵戰策,募團民丁分駐各個要隘,六月十六日在后浦中港擊退來襲船隊。事平之後,地方人士也歸功於城隍爺的庇佑,增加鄉親共同合力抵抗外侮的信心。按照金門傳統營建的習俗,城隍廟興建六十年後須重新奠安,光緒十二年(1886年),金門各鄉社都共襄盛舉捐資翻蓋城隍廟,「捐題翻蓋芳名」石碑中可辨識的有:「古坑、瓊林、榜林、古寧、官澳、浦邊、安岐、歐厝、湖下、盤山、西浦頭、埔后、湖尾、東沙、下市、小西門、東林、頂埔、后盤山、山灶、東洲、下埔下、何厝、后頭、山外、上林、西倉、西邊、東坑、湖下、下湖」等地區。

城隍廟的格局仿官衙式建築,兩廊比照吏、戶、禮、兵、刑、工等六部,列供城隍的六房司如財帛司、福德司、衡文司、採訪司、速報司、功德司等;另設解冤公,專門評斷爭訟冤情;民間有「一代官,九世冤」說法,案牘堆積的都是人民的辛酸血淚情,到頭來千算萬算不由人算。大門設有木柵的攩眾,插置城隍爺出巡遶境,列肅靜、迴避的開道二牌,這座依閩南最高神格歇山重簷制式興建,一九九三年拆毀,重新建起今日所見的新廟。

宣統二年(1910年)十二月二十日,后浦大街失火,延燒店屋四十餘家,事後清除災區殘垣敗瓦,都移置城隍廟南邊,因為堆積如山,而且隆起的形狀,有如軍事攻城器械木驢的樣子,俗稱「木驢仔堆」。每逢城隍廟作戲,民眾最喜歡站在木驢仔堆上觀戲。文獻上的資料,明代中葉,金門城城隍廟戲台,曾書寫著一副頗富人生哲理的楹聯曰:「凡事莫向前,做戲何如看戲好;為人須戲後,上台總有下台時」。

清代后浦迎城隍的習俗,舞動神靈的祭典;「旗、鼓、輦」迎接慶祝「天、地、人」和平共處時代的來臨。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金沙分銷處
    金門縣金沙鎮官嶼里官澳36號 金沙分銷處地圖
    0933-699-781
  • 金寧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武德新莊118號 金寧分銷處地圖
    0910334484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