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的閩南式傳統建築與聚落舉隅
大廳:傳統民宅中最重要的空間,在大厝身的正中央開間,為供奉神明與祖先靈位及供作家人生活起居、聚餐、待客、並為從事家禮等活動的場所。
前落廳(前廳):合院宅屋第一進的中央開間,主要作為待客進門之過渡空間,亦有當作主要廳堂之用者。
護龍廳:護龍中最重要的空間,面向大厝身,亦為供奉神明與祖先靈位及供作家人生活起居、餐飲、待客等活動的場所。
八卦廳:位於深井仔最後方,地當護龍廳與「後過水間」之間,為供奉神明時稱之,否則稱為護龍後房。
過水:護龍與厝身之間的交通廊道或過渡空間,多位於深井仔的前、後端或中間,位於深井仔的後端者稱「過水仔間」,一般作為灶腳的空間。
前端者稱「過水仔」,一般當作護龍的門廳空間,亦可作為吃飯的餐廳,也可作為起居休閒或乘涼的場所。中間者稱「過水」,一般為一邊作實牆留窗,一邊透空,為護龍連接大厝身巷路與後尾門的通道,因位於深井仔的中間,所以其地板隔高,以利後深井仔的雨水可以順利的通過「過水」流向前深井仔而後排出屋外。
櫸頭:合院的廂房,為連揭於巷頭,與大厝身成垂直的幢屋,稱為「櫸頭」或稱「間仔」。櫸頭一般有三種用途,或為廂房的房間,或為灶腳(廚房),或為儲藏室。
二櫸:一落四櫸頭的宅屋其靠近大厝身的一間稱為「二櫸」。二櫸的空間深度一般要大於尾櫸。烈嶼地區稱「東二櫸」為「東廳」,「西二櫸」為「西廳」。
尾櫸:一落四櫸頭的宅屋其靠外的一間櫸頭稱為「尾櫸」。尾櫸也有人叫作「尾間仔」。
伸手:小金門的二櫸和尾櫸,稱為「伸腳」,而再延伸的櫸頭稱為「伸手」,伸手一般都是比較不合體制的,所以一般人認為「伸手」為「破格」,意思是好比現在所說的違章建築。
伸長手:小金門的青岐村有的櫸頭兩邊各延伸到六至八間的,當地人稱為「伸長手」,「伸手」已是不合體制了,則伸長手更是為人所不取。
凹壽:門屋(前落)中央正面凹入的入口檐廊空間,稱之為「凹壽」。
雙凹壽:門屋(前落)中央正面凹入的入口檐廊空間為雙層次的凹入狀況者,稱之為「雙凹壽」,雙凹壽多見之於祠廟具有三川脊的檐廊。
直凹壽:門屋(前落)中央正面凹入的入口檐廊空間為全寮的凹入狀況者,稱之為「直凹壽」,直凹壽又稱之為「皇宮起」,皇宮起多見之於規模較大的民宅檐廊。
凹壽石今:凹壽檐廊上的大石寮,稱之為「凹壽石今」。
步口:步口的說法有幾種,或稱木檐即「步口」,或稱展步厝的石今墘為步口,或稱巷路為步口。正確的步口位置是指廳門前與廳門同寬到大石今間的一小段通道。另者於厝身之外的檐廊,一般都稱為「步口」。
向寮:前落厝門廳梳子門外面向深井與寮口對望的檐下廊道,稱之為「向寮」。
檐廊:大厝身檐下的廊道,稱之為「檐廊」。
寮口:有人稱大厝身的檐廊為「寮口」,或祠廟的檐廊為寮口,或說寮口是指檐廊的空間,包括石今墘、步口、巷路、巷頭和子孫巷的空間。
石今墘:有人稱大厝身的檐廊為「石今墘」,或居家的檐廊為石今墘,或說 墘是指大 的地坪面積或大 臨深井的邊際,因為閩南語的「墘」就是指邊岸的意思。
展步:寮口的深度大到可以擺設宴席的檐廊,稱之為「展步」,為展步的房子,稱之為「展步厝」。
出步:寮的深度大到可以擺設宴席的檐廊,且其寮口的出屐部分有支柱支撐的,稱之為「出步」,其支柱稱之為「出步柱」。
壽堂:大廳後方一木製屏牆(晚期也有用磚砌成的),前置供(中長)案桌,桌上置有神龕和祖龕,為供奉神明與祖先的空間,供案桌之下擺放一張八仙桌。
堂屏:大廳後方一木製屏牆,此屏牆稱之為「堂屏」,堂屏為供案桌的靠牆,一般都為整片的牆體,然也有在堂屏中間開設中門的,此門稱為「堂屏門」。
壽堂後(堂屏後):堂屏後方的通道,多為儲藏空間,十一架屋因壽堂後的空間夠大,可擺放一張舊式的眠床,床前還有走道,故也可以作為寢室的空間。也有在壽堂後之上隔成半樓,稱「壽堂後樓」或「走厝樓」。
供(中、長)案桌:置於堂屏之前的長形高腳桌,桌上置有神龕和祖龕,為供奉神明與祖先的空間,故稱為「供案桌」,因供和中的韻腳相同,讀法相近而被誤作,中案桌,因其為長形桌,故也稱為「長案桌」,長案桌的尺寸要符合丁蘭尺的寸白。
八仙桌(大桌):為放置於長案桌下,用為置放祭品的方桌,因其每邊可坐兩人,四邊八人而名之為八仙桌。
桌屏:八仙桌的一半稱為半桌,兩張半桌合成一張八仙桌,張半桌稱為「桌屏」。
隔兩房:大厝身的兩邊廂房,左右各隔一間者稱「隔兩房」。
隔四房:大厝身的兩邊廂房,左右各隔兩間稱「隔四房」。
前房:大厝身的兩邊廂房,左右各隔兩間者稱前間為「前房」。
後房:大厝身的兩邊廂房,左右各隔兩間者稱後間為「後房」。
樓頂(大樓):大房間的夾層稱為「樓頂」,在房內往往用固定的木梯作為相通的工具。
(文化局提供,待續)
(王建成/著‧葉鈞培、陳木漳/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