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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清郡庠生許作乂

發布日期:
作者: 許燕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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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作乂,字允善,前清郡庠生,珠浦石門內人,仁慈行善,「義行」敘述收錄在《金門縣志》〈文教志‧學校教育〉及〈經濟志‧商業〉等篇章,並於清嘉慶至道光年間,出任後浦浯島城隍廟及浯江書院董事等職,得社會名望與尊敬,深獲鄉里好評。

許作乂,諡直思,諱天從,字允善,號碧山,官章作乂,生於前清乾隆乙已年(西元1785年)四月初八日卯時,卒於道光庚子年(西元1840年)五月十九日卯時,享年五十六歲。妣石氏閨名能娘,生於前清乾隆辛亥年(西元1791年)十二月十六日寅時,卒於道光乙酉年(西元1825年)丑時,享年三十五歲。繼妣李氏娘,生卒不詳。育有二子長子察、次子俊,皆為前清邑庠生。

依據《金門珠浦許氏族譜》記載,許作乂為後浦許氏長房深井頭世系十九世,也是十世,明嘉靖辛丑年(西元1541年)浯洲進士授南京「戶部主事」許南洲(廷用)直系裔孫。而他為人公允熱心公益,對於地方建書院籌經費、重建城隍廟及建議嚴禁司市壟斷商販從中抽利等諸多大事,都親身與鄉紳商議建言和勸捐,也慷慨捐資助建,為地方出錢出力不辭辛苦,堪為鄉里典範。

有「台灣金石學導師」之稱西呂世宜,更曾親手書題贈許作乂作「 堂」之匾,匾額長109公分,寬49公分,字體屬隸書風格,至今已有一百八十餘年,保存完善,現安掛於金城南門里石門內故居(原明代許南洲會館),由允善後裔筆者我保存。另對於金門一千六百年有史以來唯一的書法家,西呂世宜生平事略,筆者不再詳述,可參閱《金門縣志》或吳鼎仁老師所著《西村呂世宜》等書。  

 查「 堂」之意,是出自成語 堂 構(肯堂肯構),釋義; :小篆字形從肉,從 省。本意:著骨之肉同本義。《說文》 ;骨間肉 著也。俗字同作肯。成語釋義;立堂基;構:蓋屋。原意是兒子連房屋的地基都不肯做,哪裡還談得上肯蓋房子。後反其意而用之,比喻兒子能繼承父親的事業。  

 嘉慶十六年(西元1811年),年僅二十七歲的許作乂與林寅等鄉耆多人,因悉清康熙二年(西元1663年)的遷界令,讓位於後浦浯島城隍廟「敗瓦零石」,嚴重摧殘到連「坐向基址」皆不可得知,既慫恿當時金門鎮中軍左營游擊文應舉大人,倡議重建城隍廟。而文大人也因「鄉之衿耆慫恿之,而文公亦以桑梓之建立為己任」,於是登高一呼,倡募捐銀貳仟參佰餘金,重建城隍廟,直到嘉慶十八年(西元1813年)四月完工,仿官署興建的後浦城隍廟,才又以嶄新的身影佇立在頹圮的木驢仔頂上。  

 據《金門縣志》記載:文應舉,字君實,號矛山,諱漢,先世係粵人,祖父文際高,署閩安協副將,父文雄,於乾隆三十四年(西元1769年),署金門鎮左營守備,因此乃舉家遷金門後浦定居。應舉生於乾隆三十五年(西元1770年),嘉慶年間以追剿盜賊有功,由外委累升至副將,道光初擢廣東陽江鎮總兵,後調瓊州鎮,道光九年(西元1829年)逝,享壽六十。死後諡號「恭毅」,葬小古崗北郊(1830年),墓左後方田埂有「文界」之墓界石一方。其子成佐、成錦蔭武信騎尉。

對於這段歷史記錄,將捐緣者芳名、工程開支、董事及監工者,都一一勒石昭信,此碑「重建城隍廟記」目前嵌在城隍廟大殿左壁上,尚可提供部分襲產以資印證。該碑文記述如下:

金之城隍廟,廢於勝國遷移之時,迄今僅傳故跡,尋其坐向基址,敗瓦零石,已無復存之者。辛未歲,矛山文公由閩安都閫金左府,鄉之衿耆慫恿之,而文公亦以桑梓之建立為己任。遂請會於提憲、鎮(憲)、分縣主,并貽書於外任方面者,計捐銀千參百餘員,其各鄉諸善信等勸捐計捌百餘員。爰延堪輿、召工師、聚木石、修畚挶;即於是歲拾月興工,迄癸酉肆月落成,計費貳千參百餘金。金之衿耆,謀欲表公之勇義好善,以示來茲。爰共敘其本末,并諸董事姓氏,泐石於壁;其捐助諸善信,別載樑籤。

董事:林寅、許鳴鑣、林文湘、文成章、許克乾、許成鳳、黃開浯、劉希、許飛雄、林如墉、許作乂仝立石。監工:高仁老。嘉慶癸酉蒲月穀旦,泉郡敬文堂鐫。

 嘉慶二十二年(西元1811年)時,生員許作乂遇地方公事有關利病者必「力陳與官」,此「義行」在民國八十二年版的《金門志》〈風俗記‧商賈〉(台灣省文獻委員會重新勘印)上還留有記載。原來金門四面環海,所有貨品、食物甚至柴薪都須渡海而來,所以保持港運暢通,避免人為的設置關口謀取規利,方能使得貨運川流不息,物資價格不致飛漲船高,進而影響到金門人民的生計。嘉慶末年,卻有人提議要在港口設置專行(牙舖)管制進出金門的貿易,以便讓官府能從中抽取豐厚的規費。建議的方法是任何貨運包括雞隻或米穀等民生必需品的買賣,都需由其先秤重量,並視其物品的重量抽取若干規費。這件事情被當時已是生員的許作乂知悉後,就趕緊聯絡金門在地鄉紳林俊元,聯名向當時的金門鎮總兵郭繼青陳說利害關係,方使得這件擾民的措施得以中止。  

 參見林焜熿等纂修、林豪續修《金門志》,頁394~395,窺許作乂當時「力陳於官」一文全貌:  

 隔海販運,船工腳費,物價恒倍。民多食紅薯雜糧。從前食湖廣米及粵之高州米;迨臺灣啟疆,遂仰臺運,自廈轉售,風潮遲滯,市價頓增。又山皆童,芻薪自漳州載至;春雨連綿,有每擔至八、九百文者。邇來福清之薯絲、石井之米僉米,時棹小船駁載入口,當戒關口需索,庶源源流通,勿致裹足。昔有人謀開牙舖,凡船運貨到港,及居氓鬻只雞、售斗穀,必由其稱量,從中抽分規利。議既定,生員許作乂謀於紳士林俊元,轉言諸鎮軍郭繼青,極陳其弊,事得中止。近有數家,凡市柴者必由其舖發售,不得入船購買;是為包攬,所當公禁。  

 查清代職官表:郭繼青,定海人,擔任金門鎮總兵計二次,一為嘉慶三年四月任,至嘉慶五年一月止;另一為嘉慶二十三年四月時。但筆者發覺只是這跟另一件發生在乾隆四十六年(西元1781年),陳邦耀父子設置牙舖抽取規利的事件太過類似。參見〈嚴禁妄報官牙壟斷市集碑記〉,現立於金門縣文化局右側,碑文拓本收入何培夫主編《金門‧馬祖地區現存碑碣圖誌》,頁14~15。所不同的是碑文上當然看不到許作乂與林俊元的名字,也有可能是有人在已立碑示禁後,再度建議設置牙舖收取規利吧? 

 金門於宋時則有書院,為官民合辦,地位介於縣學與社學之間,相當於現代之中等教育。其經費來源,則由地方勸募基金,生息充用及學生束修。另支出方面有山長束金,先賢祭費,優秀學生膏火費,包括秀才、舉人、進士等賀儀,及雜支費用。  

 道光十八年(西元1838年) ,因浯江書院「膏火如缺」,時許作乂五十四歲任紳董與林焜熿等地方紳衿,言議興建浯江書院,勸捐資充作經費,並訂制書院條規,方使書院網羅才彥之士,汲引後進,所做所為都善盡了一鄉里士紳的職責,熱心公益事業,重視文教學術,允為知識份子的表率,並致力振興文教義行。

所謂「膏火」是書院時代的名稱,意為修繕書院的經費及燈油費。而燈油費就是每月發給幾兩銀子,作為獎學金,以前學生的膏火銀,就是現在的獎學金。點燈讀書的津貼,考至某個地步,就給這個錢,不用做事,靠這個錢過日子。在院學一分為生員及童生兩種,生員即秀才、廩生等,童生大多是應考秀才之人。在學生不必繳束脩、月謝等給教師,而且優等生可領膏火銀(獎金)。考試成績分為三等,並對一等生及二等生發給膏火銀。

參閱《金門志》〈規制志‧書院〉,頁62~69。篇章中詳載浯江書院當時歷經事略,也留有關許作乂一段為金門文教推動義行。另〈浯江書院膏火碑記〉和〈捐充膏火題名碑〉二碑,現豎立於浯江書院庭院左右側,該碑文拓本也收入何培夫主編《金門‧馬祖地區現存碑碣圖誌》頁39~42,此碑文更俾便學者研究清代金門士紳熱心教育活動之重要吏料。二碑全文如下:

〈浯江書院膏火碑記〉:金門固人文之藪也。其地為紫陽過化,自宋、元迄明,顯官、名儒先後接踵,科目尤甲於一邑,國朝登巍科隸任版者更不乏人;斯地靈之獨鐘乎?抑亦庠序之培植風厲有以基之耳!攷志乘:雍正二年,設金門所社學,其書院之權輿;顧故址湮沒。乾隆四十五年,始建浯江書院,監生徐行健董其成,復有職員黃汝試捐膏火二千金;惜沒於晉江令,是以堂構雖新,膏火缺如。會立齋楊公權總兵事,與紳衿林文湘、許鳴鑣、林寅、文成章、林如鏞、許飛雄、許作乂、黃廷珪、林焜熿、陳省三、王星華、許朝英議勸捐。鄉彥吳獻卿者,承父琳公志,捐洋銀四千圓為膏火資,計現銀二千,店屋估抵二千,其子學元又捐銀四百修院舍,諸紳衿續捐銀一千五百餘圓。事聞於余,余喜以為前此雖有社學而未有課賞之規也,雖有書院而未有膏火之設也,成茲舉者,良足嘉矣。因奉大憲章酌配典商,按季收息;並令紳衿議定章程,通詳報部,為經久計。是役也,非余之振興,乃楊公之慫恿;而楊公之慫恿,有吳家之樂輸;而吳家之樂輸,非諸紳衿之踴躍從事,亦不能相與有成也。記曰:「建國君民,教學為先」。況海濱人文之藪,培植風厲、功效易周,其足慰使者采風之忱而上副聖天子右文之意也乎!因紳士之請,欲壽貞,爰為記其顛末。至捐題芳名,另勒一石。欽命福建興泉永兵備道府前翰林院編修梁南倪琇撰。道光十八年花月榖旦蔡君澤書。

〈捐充膏火題名碑〉:儒林郎吳獻卿捐銀肆仟員(內交現銀貳仟員,又貳仟員交繳典買店屋拾陸坎存賬)。州同吳學元捐脩學舍建置器具,共銀肆佰員。金門總鎮府郭繼青、陽江總鎮府文應舉、監生許德彝,以上各捐銀壹佰員。署閩安協鎮府林廷福、林仁風、童雙興、邱源發、薛德裕、童金興、李恆生、董林鄉、後水浦鄉,以上各捐銀陸拾員。禮部員外郎鄭用鍚捐銀伍拾員,古寧頭鄉捐銀肆拾柒員,珠湖叢青軒許、薛德成、董和勝,各捐銀肆拾員。監生歐陽世長、黃光士,各捐銀參拾員。洪崇憲、顏日觀,各捐銀貳拾肆員。盤山鄉上保捐銀貳拾貳員,下保捐銀拾捌員。監生蔡行猷、監生魏崇文,林貞烈、許允登、傅梓生,各捐銀貳拾員。許源成捐銀拾肆員,鄉賓劉希勝、莊從觀、許文斌、洪爾祖,各捐銀拾貳員。生員黃道衡、監生邱熙功、黃鶴算、梁何圖、許萃軒、許源興、薛允華,各捐銀拾員。監生許成鳳、許振成、蔡簡觀、許廣興、林永忠,各捐銀捌員。黃次觀、陳漢觀、協茂號、方燕享、傅夏老,各捐銀陸員。監生黃尊爵、興集號、陳成興、黃振源、周岱老、楊梧觀、振泰號、郭利豐、林秋香、林陣觀、吳正乾、郭一壺、葉合興、郭尚錦、林蔭觀、葉合順,以上各捐銀肆員。合共計交現銀參仟伍佰柒拾壹員,除勻配各典舖去銀參仟員,以及未生息先請山長脩理書院、膏火諸費外,尚剩銀貳拾捌員柒角。另平林聚奎社續捐銀貳拾員,徐家續獻浦邊典園肆坵、田壹坵。道光十八年花月穀旦,董事許作乂、黃廷珪、林焜熿、許朝英仝立石,蔡君澤書。

另在《金門志》卷九〈人物列傳‧孝友〉,頁212。其中清康熙許澤之孝義史蹟,就是由許作乂所陳述,文為:

許澤,字源悠,號荊波;後浦人。善草書,有勇略。康熙間,陳霸踞 洲,掠瀕海地。澤弟巧被擄,傾貲往贖,見功叔溥亦在擄中;念贖此捨彼,難以兩全,乃先贖溥。號刻期再生,阻風後至,弟已先一日被害,僅負骸歸;拊髀曰:「兄弟之仇不反兵;不報,非夫也」。適大兵南下,澤募勇夾擊攻之。上功,授昭勇將軍、荊門州參將,左遷龍泉關守備,陞真定遊擊,再署總兵事,改任真定城守。罷歸,戒諸子勤儉友恭。念弟前事,輒涕零,為之立後,割己田予之。年幾八十卒。(生員許作乂述)  

 文獻史書撰述、石碑的刻記,都把前人事跡點滴都留下,讓代代流傳,而碑文所記載的歷史文化故事,正是吾輩所要努力保存與維護的地方。而此次筆者提筆寫作,得好友國興兄鼓勵,希望身為許氏後裔,能從先人遺物一窺祖先事略,秉承先人遺跡,創造家鄉更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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