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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寧頭石蚵養殖史話

發布日期:
作者: 林金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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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將隆重登場的金寧鄉石蚵小麥文化季,不能不再提起古寧頭石蚵養殖歷史,古寧頭蚵田與隔江同安澳頭、歐厝、大嶝遙遙相望,自古連成一片海域。
相傳明神宗萬曆年間(1573年-1619年),古寧頭李氏先祖浦園給事祖獻可公(1541年~1602年)罷官歸隱後,曾經來鄉訪問族親,或者說是來鄉教學,當他自浦園乘船順流而下,途經金門西江海域,正值退潮,見到整片遼闊的淺灘,並沒有好好利用營生,上岸後就教族人採用石條養殖牡蠣方法,成為村民生活最重要的經濟來源。推斷李獻可教古寧頭族人養殖石蚵,至少不遲於萬曆三十年(1602年),繼而有李椿榆贈村民海域經營權,讓石蚵成為古寧頭的永業。
明末地方有山海歸士大夫之說,李椿榆的學生許獬中進士後,不僅使後浦許氏族人擁有大片的土地山海之產,還贈其恩師李椿榆古寧頭海域經營權。根據清代手抄本李氏族譜資料編寫,十一世李椿榆的個人生平記載說:「名杞,字尚英,號椿如,北山奇房維民四子。明萬曆間,為會元許獬之啟蒙師,許為報師恩,以古龍頭四至海域業權贈與椿如公,公性豁達,度量寬宏,不將海域擁有為己業,而獻為宗族共有,由六房輪年管理,所收海權租稅,概充作族中公用,義舉善行,嘉惠鄉黨,後人至今永念不忘;其派下裔孫,有移居洪門港(今後豐港),後又遷往後浦、南洋等地」。
明萬曆年間古寧頭北山李氏族人建雄房宗祠,三江海權也盡歸古寧頭。根據《古寧頭李氏族志》記載,民國三十八年國軍進駐,將一塊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所立之海界《勒示海記》石碑移去做碉堡材料。內文明白表示村人的海域四至,也是以海為田經營石蚵養殖的範圍,李氏後人曾經抄錄其文曰:「家李頭海界,東至後岐礁,西至西割汕,與廈門分界,南至拋礁(俗稱十八羅漢礁),北至糧供汕,與大嶝交界」。
古寧村北山真武殿右壁外立〈李氏蕩記〉石碑,除了碑額清晰外,辨識為明崇禎四年(1631年)四月撰述,因年代久遠風化,內文字體都已模糊。這方石碑是確立李氏海蕩範圍的依據。古時候按照土質的肥瘠將耕地分為上田、中田、下田等三壤,之外凡瀕海斥鹵之地,沮洳蘆葦之場總名曰蕩,不屬於三壤之內,依照分類來課稅。洪武十四年(1381年)開始頒行黃冊法,歷朝官府都會清理地籍,海蕩可以用來經營蚵埕,金門最早登錄的海蕩,距今已有四百餘年,根據明隆慶(1567年-1572年)版《同安縣志》記錄:「已經會議查出浯洲場實受鹽丁二千四百八十五丁,田地山蕩四百七十一頃六十一畝八分八厘一毫」。
閩南地處福建東南沿海,擁有大片的灘塗,《泉州府志》記載:「原額官民田地山蕩池塘共一萬四千四百一十頃九十一畝七分五釐有奇」。目前泉州灣晉江岸兜敦村小宗所載民國元年繪製《海蕩圖》的注明,如果加以推算應該是在明英宗正統四年(1439年)。古寧頭保存的〈李氏蕩記〉石碑,恰好為金門經營石蚵歷史留下最好的見證。
古寧頭四百多年的石蚵養殖經營歷史,可以創造更多產業附加的文化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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