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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們欠選民一句道歉﹗

發布日期:
作者: 汪仲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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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政的國民黨因馬王之爭瀕於分裂,最大的在野黨民進黨見縫插針煽風點火,蓄意擴大為立法與行政兩院之間的政治對立僵局。身兼國家元首與國民黨主席的馬英九重申國會議長不容司法關說,大是大非底線不容踐越,馬王鬥只能靜待司法解決。立法院的民進黨立委如果繼續以護王為藉口癱瘓議事,杯葛行政院長施政報告與施政總質詢,不獨法案和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議完全停擺,更是有違民意託付的不當行為。
立法院本應是從事政策辯論的民主殿堂,於今卻更像是在野黨立委的獨角爛戲拖棚秀場與叫囂擂台;檯面上是占據主席台相互扭打場景一再出現,檯面下則是朝野黨團密室協商大行其道。以致全民也跟著麻木,放任立法院長和朝野立委們便宜行事的旁門左道積非成是。
縱使王金平雖然暫時獲得主流民意同情,但卻不表示民眾認同王金平主導的立法院議事運作陋規大行其道。重回國會現場,議事效能不彰積弊立刻被凸顯,重新喚起多數選民對立法院的惡感。
民主政治標榜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但於今立法院的實情卻非如此,完全違背民主常理。拿立法院最為有識之士詬病的朝野協商制度來說,3席立委的台聯黨是一個黨團,擁有絕對多數席位的國民黨64席也是一個黨團,但在法案審議流程裡展現的政治影響力居然不分大小,只要台聯黨有意攪局,任何一個法案條文審議都可以拖上至少一個月,多數決的原則面目全非,立院雖設有紀律委員會,且明訂犯紀行為與處罰規定,但從院長到立委或基於做人情關係、或因為相互袒護做爛好人,多年來幾乎從未行使正常功能;致使在野黨立 委動輒霸占主席台、進行肢體衝撞,但卻從未見移送紀律委員會,國會自律機制等於是自廢武功、形同虛設。如此多數不能決、擾亂不能治、協商不透明、犯紀不能罰,多數黨背後代表的多數民意,完全失去應有的價值。更不合理的是,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法案進入朝野協商時須全程錄影錄音、並將協商過程內容刊登於立法院公報,但這項規定形同具文,從未被朝野黨團黨鞭確實遵守,既不公開也無由監督。浮濫的朝野協商陋習使立法院各委員會形同虛設,無法發揮專業把關,導致立法品質粗糙,朝野協商竟然可以推翻委員會審查結論。
立法院雖設有紀律委員會,更明文規定違紀行為和處罰,但由於王院長和個別立委相互包庇縱容,紀律委員會形同具文;使在野黨立 委霸占主席台等手段暴力癱瘓議事成為家常便飯,但卻從未見鄉愿的王院長將鬧事的立委移送紀律委員會處置,以致使國會自律成了無法無天代名詞。在多數不能決、協商不透明、犯紀不能罰,立法院議事效能低落也是必然結果。
供養一位立委各種福利津貼加給算進去,平均一年大概至少要花掉納稅人新台幣一千萬元。這還不包括立法院裡服務立委諸公的職員們,但立法院一年平均只有八到九個月在開會,立法委員開會大多為時僅有半天,朝野立委簽到完就走人者所在多有。台灣立委大部份只會跑紅白帖和選民服務,擾嚷終日一事無成,法案審議根本不用心。
往往到會期最後還留一堆法案根本沒審,這也沒關係,反正拖到會期最後一天挑燈夜戰,不然就再召開臨時會,開臨時會又可以領額外車馬費。至於法案,管他內容是什麼,只管按下表決器一次通過就好,所以常發生法案雖然通過,法案條文三讀後才出現錯別字等怪事,自己不願意提復議,卻要行政部門提出復議替立法院收爛攤子。
如此尸位素餐的立法院長和立委諸公婆們,是不是欠選民們一句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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