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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早期人口外移的方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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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群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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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豬仔」(或稱苦力)的來源,根據學者李恩涵的說法有:一、主要是靠重利與海外「金山」的前景,引誘窮苦無助壯年男子,前往勞動。二、脅迫個人或家庭負債難以償還者,藉為其償債而召募之。三、較集體性苦力來源,即為各方言群或宗族之間的械鬥所擄獲的對方人員,即集體賣與「客頭館」以謀利潤。四、賭博欠債而賣身。五、為海盜所擄的漁民與一般民眾而被賣出。六、因貪玩為酒食引誘,而誤陷賊地的被綁架賣出者。七、鄉下人到城市,因狀貌愚呆,而被公然綁架而賣出者等七個來源。
「豬仔」的買賣過程大致上是南洋(或美洲)各地的種植園主與礦主,將所需華工人數與條件列出,交到設在中國東南沿海的洋行,由他們代招,洋行再交由專門從事人口販賣的「豬仔館」(或稱「客頭館」)去辦,由他們到各處去招人。而這些「豬仔館」的主事者多數是當地的地痞流氓,為達到多募人多賺錢的目的,常常不擇手段。所謂「招」即是一種拐騙的手段,有的用花言巧語,有的則採取綁架的方法。一旦進入「豬仔館」便失去自由,他們所受的待遇極壞,不只動輒遭受毆辱、鞭打、乃至刀刺、火燒酷刑,即食、衣、住等待遇亦極其惡劣。這種「豬仔館」在東南沿海各口岸,包括廈門都有設立。例如根據記載在1852年廈門有一處典型的「豬仔館」小木屋,長120英尺,寬24英尺,的小空間內聚集了500名苦力,非常擁擠。且無足夠的飯量與飲水供應,許多苦力都是任其半裸而無衣可穿。
在前往目的地,還有一大段的苦難在海上航程。運送「豬仔」的船隻多為帆船,船艙狹小行駛緩慢,需在熱帶海洋上飄盪數月,且設備簡陋,基本衛生條件不足。苦力被置於船底艙內,每人只能占2-4英尺的空間。苦力被組織成軍事式的小組,每組50人,以便於控制;白天只能挨者肩,屈膝而坐,晚上亦只能人靠人躺下,衛生條件惡劣。在長途航行的過程中其所受的待遇更為殘酷,不只常常無足夠的飯吃,甚至無水喝,忍受著病、餓、渴、悶的煎熬,而且動輒遭受鞭打,被縛置於鐵柱之旁,關閉之於臭無比的廁所,甚至被置於甲板的鐵籠子內,任其風吹雨淋,與對待黑奴無異。
因衛生條件不好,加上各種因素,船運過程中死亡率很高,最低者有15%,高者為50%,極端案例甚至有高達至85%以上者。其中多數死於疾病,但自殺的苦力也不少。因為長途的旅運,這些活下來的苦力,大概也都折磨的不成人形,據同治十一年九月二十三日《申報》記載:「其所謂「豬仔」者,累累登岸,囚首垢體,鵠形鳩面……兼其人皆疣痞遍身,幾不可近,且每人身穿紫花布衣服,其垢膩狼籍,亦竟與乞丐無異。」。抵達目的地之後,苦力所受待遇也極惡劣,1855年清季知名人士容閎曾親見「無數華工以辮髮相連,結成一串,牽往囚室」,令他感到悲痛鼻酸。
運往東南亞的苦力,大體以檳榔嶼和新加坡為集散地;大約自1830年開始,至1850-1870年間則達極盛。每一名苦力的募集、航運及日常總費約為13-14元,但至新加坡當地的「客頭館」,每名索價至少為20-24元;如遇需求急迫期間,甚至每名可索價85-90元。早期正常情況下,3年期限一到,苦力即可獲自由,但若沾染賭博或吸食鴉片等不良嗜好,欠下債務,就只能繼續當「豬仔」抵債。有被延續2年、3年、5年、9年,甚至有勞動27年之久者。
其次談「賒單工」。「賒單工」,即出國船費由「客頭」或船務代理人先行墊付,欠帳者在國外須受雇主控制,直至還清債款及利息。西人稱為欠費移民,在這制度下移民可以立約而賒欠旅費。這種情形通常是出洋客因缺乏旅費,而由「客頭」(或稱移民經紀人)代籌購買船票,並擔負其抵達目的地找到工作之前的一切花費,因而「客頭」便成為該華工的債權人。迨抵達目的地後,華工就業,華工之工資就由債權人代理來支配,除按月扣還債款外,只給少數生活費,並從供應華工生活消費品中,苛扣謀利。不過多數情形是「客頭」介紹其就業,即將債權高價轉賣予雇主,而由雇主自行去執行債權人的權利。
最後談「自由工」。「自由工」就是出洋過程中沒有與他人或單位簽訂「契約」,也沒有債權義務的自由工人,係自行購買船票,抵目的地也有充分選擇職業的自由,不受制於他人。一般來說,自由工的薪資較前二者為高。
金門人下南洋,總體來說應該沒有「契約工」,也就是說沒有賣豬仔式的「契約華工」,但有沒有個別案例,遭拐騙或綁架,囚入「客頭館」,送到國外,因乏史料,很難查考。至於「賒單工」,金門到底有沒有?有多少?存在那個時期?因缺乏史料很難直接論斷,不過筆者考察金門早期的社會狀況,下南洋的方式,認為「賒單工」在早期貧困的金門應該很難排除,而且人數不會太少,相關的論證於下章陳述之。至於「自由工」,也就是「自由華工」則普遍為學者所認定是金門人出洋的身分。
(二)連鎖性移民的問題
人口移動是人類普遍存在的現象,在世界的各個角落都有人口流動的現象,而各地人口移動的原因則不盡相同,以金門而論,金門早期人口外移的原因主要是土地的沙化、政治、社會及其它原因。惟問金門的移民是何種的方式為之?一般學者恆曰:「連鎖性的移民」。金門人出洋,通常不是任意選擇的;相反地,移民地點的選擇通常取決於當地是否已有親友,因為自由移民常需依靠先來的同鄉,協助他們適應新環境及尋找新工作。這種移民方式,在《海外華人百科全書》則作出如下的解釋:
移民一旦在居留地定居後,便成為海外網絡的一部份,建立了橋頭堡,設法迎接同鄉親友的到來。他們好像是長長鎖煉的環節,一環又一環地把親友引進來。只要有眾多移民人口聚集的地方,經常就會出現移民的社會基礎組織。一直以來,多數移民都得依賴先來的同鄉,協助他們適應新環境與尋找工作,因此他們在選擇移居目的地時,會受到其它同鄉已在那裡落腳的情況影響。
這些定義和說明頗符合金門鄉親出洋的情況。但若進一步問,「連鎖性的移民」是普遍的現象?或是某一時期的現象?則很少有人能給予肯定的答案。理由很簡單,金門外移的第一批南洋客是如何出洋的?因為是第一批,代表在他們之前,並無更早的一批;即無更早的一批,他們又是如何隨族親或鄉親出洋的?其實就筆者個人的看法,連鎖性的移民只是中晚期的普遍現象,但還不是當時唯一的現象。
三、早期金門人口外移的方式
島民向外發展,始於何時?迄無定論,惟據《金門縣志‧華僑志》載:「明嘉靖、隆慶(1522-1567)以後,倭寇就殲,海上安瀾,閩人與安南、暹羅、呂宋交通頻繁,吾民自不例外,其於斯時附海舶遠涉重洋者有之。證以南洋之物產,如蕃薯等,明時即已移殖本島,良足為信。」若依《金門縣志》的說法,金門人自明嘉靖、隆慶年間起開始外移,正式揭開金門移民史的序幕。然而他們是如何下南洋的?史家未有定說,文獻亦未詳載,頗值得後人加以探討。除了連鎖性的移民之外,筆者歸納後還增加了通過商船夾帶出洋、利用帆船南渡、透過移民經紀人的安排和由同鄉客棧業者代墊船票等四項,茲分項論述如下;
(一)商船夾帶出洋
金門早期人口外移的方式,第一種方式就是由商船夾帶出洋。新安族譜載元末明初邱毛德通番事,則是時荷蘭、葡萄牙間有至者。在金門亦有葡萄牙到料羅招募了水手之記載,金國平譯注的《遠遊記》載:「第二天早晨,我們就抵達了料羅港……幾個我們的人登了陸,很快就買齊了我們所需的一切東西,如(供製造火藥用的)硝石、硫磺、鉛彈、彈丸……。還補充了淡水,招募了水手。」金門漁民應徵水手,從事於海外貿易,習於海外生活,即可逗留在南洋。
金門地理環境亦有利於島民外移,因島嶼四面環海,且位於國際航道上,居民本多兼業漁,或以海為田,一部分人因習於航海而投入國際貿易,如翁氏族譜載:「第六世承慶,諱新福,號武質,示禮公長子,公生十月十三日,經商於日本,甲辰(1544年,嘉靖23年)年遇風,船沒飄於海外,辭世之年月日無考,以生日祀之。妣生弘治戊午年(弘治11年,1498年),沒年無考。但知沒於九月初三日……。」在鄭氏王朝擔任要職的洪旭,早年與弟便因「商販外洋,巨富數十萬。」清乾隆年間前水頭黃俊,道光年間瓊林蔡行猷及蔡念庭,烈嶼上庫的吳文長等均是以航海經商致富的。
明清時期,金門人從事販海活動應屬不少,如翁五娘「廷亥公嗣子,公曾往呂宋經商。」翁大修「生三男,長弘祥、次弘德、三弘音,俱往呂宋生理無回。」有些人也可能受雇為傭,例如嘉慶18年(1813)11月5日,漂流到朝鮮半島的福建商船,船員共22人,其中金門籍船員有11人,住廈門者11人,他們可能是從同安出航,嘉慶十八年五月先赴臺灣裝載砂糖,之後從臺灣北上,於8月14日在天津入港卸貨,並購入紅黑棗、葡萄乾、酸乾、小魚乾、白米、燒酒等等,返航福建途中,11月3日遭遇暴風而漂流至朝鮮半島。這些受雇為傭者,有部份人為改善生活,走食外洋,最後成為定居者。
鄭成功以金廈為抗清基地,金門很多漁民受雇為舵手,豪傑志士受其感召而相追隨,如周全斌、林習山、洪旭等人更是股肱之臣。鄭氏政權以二個彈丸小島,對抗整個中國的清朝勢力,最主要的是靠對東洋和南洋的貿易,來充實國庫,用以建軍備戰。
鄭經退守臺灣後,洪旭又別遣商船前往各港,「多價購船料,載到臺灣,興造洋艘、烏船,裝白糖鹿皮等物,上通日本……下販暹羅、交阯、東京各處以富國。」史籍載1656年12月鄭氏政權的六艘商船在柬埔寨收購了很多的鹿皮及其他產物,並直駛日本進行轉口貿易。1665年3月,鄭氏政權有34艘商船駛往各貿易區,往巴達維亞的商船有七艘,向東京去的有二艘,向暹羅去的有十艘,向馬尼拉去有一艘。其中的水手一定有很多金門人,金門城倪氏族譜載:「(九世)獻秋,喬同公三子,名臺官,娶陳氏,陳氏卒於三月初十日;臺官往咬生理,卒於甲子年八月初五日,葬於咬地。」甲子年係康熙23年(1684),有可能他參與鄭氏政權海外貿易,清廷在康熙22年打下臺灣,他遂流落在海外,最後卒於咬地。咬者即巴達維亞,即今之雅加達。倪獻秋應該不是當時唯一的一個,只是戰火連連,金門各姓氏族譜失其記載。
雍正五年(1727)閩浙總督高其倬奏報商船夾帶華工出洋情形說:「查從前商船出洋之時,每船所報人數,連舵手、客商總計,多者不過七八十人,少者六七十人,其實每船皆私載二三百人,到彼之後,照外多出之人,俱存留不歸。更有嗜利船戶只裝些許貨物,竟將遊手好閒之人,偷運四、五百人之多。」道光十九年林則徐在奏摺中也提到「夷船回國,間有無業貧民,私相推引,受雇出洋。帶至該國,則令開山種樹,或做粗活。」林焜熿《金門志》云:「地不足於耕,其無業者多散之外洋……歲以數百計。」當時出洋者一年大約有數百人,金門人口外移亦可能如高其倬所云附海舶夾帶出洋。《金門志》係由林焜熿在道光十五年(1835年)完成初稿,再由其子林豪續撰,於同治十三年(1874年)完稿出刊。所以志書所載,大概是清中葉之前的現象。
(二)利用帆船南渡
最早載運華人出洋的海上交通工具是帆船。當時殷富的業主擁有100艘以上的帆船是常有的事。在輪船未通以前,中外之間大規模的商業貿易活動也是依靠帆船;閩南各處,出洋大致也用帆船,例如海澄很早就有人搭帆船往南洋去,其中三都殖民尤早,新安族譜載明嘉靖六年邱某客死馬來半島,隆慶間有赴呂宋者,萬曆間有往交阯經商的人,當時他們所使用的帆船就是閩南俗稱的「青頭船」。「青頭船」最大者可坐二百餘人。當時的人是這樣描繪「青頭船」,他們說:「帆船一般長度為五丈至九丈長,寬度為一丈五尺至三丈,深度為五尺至一丈(水線以下),排水量從350噸到750噸不等。一般都漆上黑色。」
松浦章、蔡雅雲、王亦錚譯:《清代帆船航運與金門船員》一文亦云:「從17世紀以迄19世紀後,清代的中國帆船是東亞海域最具有優秀航運能力的帆船。而其中航運能力首屈一指的福建帆船,以臺灣海峽為主要的活動區域,其航路近往臺灣本島,國內達北洋黃海、渤海海域,往國外則遠至日本,連東南亞海域都成了他的舞臺。」而烈嶼的漁船在荷據時期就遠赴安平和高屏地區捕魚或貿易,《熱蘭遮城日誌》,1637年10月21日載:「有3艘戎克從烈嶼結伴前來大員,一共載有250包米,400個製造糖桶的木板,50個鐵鍋,4籃白色cangan布,400罐中國麥酒,一共搭有200人。」又1638年5月23日載:「1艘戎克從金門抵大員搭有37個人載有160包的米等;1艘來自烈嶼搭有24個人,載有73包米和擔鹽。」從水手數量和運載的貨量,體型略同於中等的青頭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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