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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辦理身障者權利公約教育訓練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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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處陳世保昨主持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教育訓練並勉勵學員們期能建立金門友善無礙環境。
(社會處提供) 社會處陳世保昨主持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教育訓練並勉勵學員們期能建立金門友善無礙環境。 (社會處提供)

為落實身心障礙權益保障事項,金門縣政府昨日在縣府多媒體簡報室舉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教育訓練,特邀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張琇惠扶助律師講授,有來自從事社會工作領域專業人員與縣府各局處同仁及一般民眾,計一百人參加。社會處長陳世保指出,縣府為實踐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精神及維護身心障礙者權益,開辦多項服務及提供無障礙社會參與措施建構友善環境,保障其自立及參與的權利,讓所有人都能「世代共融,所行無礙」。
社會處今年再度與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金門分會合作辦理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教育訓練,內容除了倡議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宗旨、概念及核心精神外,更講述許多生活現實中的實務案例搭配法規讓學員們能夠快速建立概念並且理解。期望能藉由張律師實務經驗分享,使學員於實務中遇到任何問題都能妥善因應,以促進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
社會處長陳世保於開場致詞表示,一個完整社福體系,是多元的、平權的、不受限的,老人及身心障礙者皆應獲得友善服務與措施對待,不因生理因素限制而影響獲得適切的照顧與社會參與之機會。
聯合國於二○○六年通過國際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台灣在二○一四年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社會處指出,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是廿一世紀第一個人權公約,影響全球身心障礙者之權利保障,也是聯合國所通過的國際性公約中,第一次用於保護身心障礙者人權的公約,期待藉由講師的實務經驗分享,學員能夠換位思考,切身感受,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精神運用於實務工作上,使身心障礙者能夠得到以人權為基礎的支持與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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