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地方醫事人員養成計畫自今年起實施地區今年分配四個名額原保送方式將廢除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碧蓮/金湖報導。
點閱率:1,163
字型大小:

行政院衛生署公布「地方醫事人員養成第一期計畫」,將自今年起實施,金門及其他離島地區也全部納入其中,換言之,地區原本五年公費醫生培育計畫也將提早一年結束,不過,由於今年衛生署配給金門有四個名額之多,因此,並未受到有重大改變及影響。

有鑑於公費醫生養成制度,台灣省採單獨招生方式培育,金門縣及連江縣採保送方式培育,由於養成制度對均衡山地離島地區之醫療資源助益良多,有其必要重要性,衛生署研擬「地方醫事人員養成第一期計畫」,將全國之公費生之培育及分發服務方式,納為統一管理。

衛生署這項「地方醫事人員養成第一期計畫」,將自今年起迄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共計九年,計畫前三年將養成的公費生四十九人,包括有醫師四十二名、牙醫師二名、藥師三名、醫事檢驗師二名,名額並視每年度實際需求調整之。

今年第一年公費醫師養成計畫,金門地區分配有四名額,涵蓋有醫學系三名、藥學系一名;第二年也有四名額,醫學系三名、牙醫系一名;第三年五名額,醫學系三名額、藥學系一名額、醫技檢驗一名額,總計在計畫前三年,將培育十三名額。由於公費醫生培育納入衛生署統一辦理,原本地區一項五年公費醫生養成,今年是最後一年,則也提前宣告結束。

衛生署這項公費醫生培育計畫,養成方式以限定學生戶籍、身分等方式,給予公費待遇培育;至於招生方式委託具有原住民及離島地區健康研究特色之醫學院或醫學院或大學辦理,採單獨招生入學,每學年度招生科系及名額,經接受委託學校同意,並報教育部核定後,納入各該校院每學年新生班級施教,若甄試未達新生甄試委員會所訂標準,採不足額錄取。

公費生養成條件,除應具備教育法令有關規定之應考資格外,金門地區學生必需具備戶籍設於金門,且其父或母於該學生出生日起至招生當年,都必需居住金門未曾間斷者,經錄取公費生,其修業年限、訓練及服務分發,皆由衛生署統一辦理,若在學期間發生休學退學、轉學及轉系,應繳還受領公費。

金門地區醫事人力養成計畫,最早可源於民國六十三年至七十五年間就已實施,已培育的公費醫生人數達廿七位,後來計畫一度中斷,直迄八十八年度再度恢復實施,縣府為培育「公費醫生」,每年均編列大筆預算,估計培育一名公費醫生至少要花費十年時間達上百萬元費用。

地區公費醫生養成,依規定必須返回金門服務,醫學系服務年限十年、牙醫學系八年、放射線技術類科及醫事檢驗類科和藥學人員六年,不過,早年培育公費醫生,仍有不願返鄉服務,與縣府打官司纏訟多年,一般預料,納入衛生署統一養成培育,將有效化解這道難題。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