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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提出關稅減免等七項提案李縣長希望藉由監察院的溝通與協助促請中央重視落實離島建設條例立法精神以符鄉親期許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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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昨日在監察院專案調查「小三通執行成效」座談會中,針對小三通實施近一年二個月以來,地方需求關於商品的開放品項增加、關稅減免、規劃為兩岸郵件交換中心等提出七項提案,縣長李炷烽希望藉由監察院的溝通與協助,促請中央重視執行,以落實離島建設條例立法精神,符合鄉親的期許。

縣府昨日在座談會中提出七項提案分別為:

│為根絕小額貿易、照顧離島民生、落實產業發展、建議凡開放輸入金門地區品項之產品均免關稅,以落實離島建設條例之精神:中央規劃金馬地區准許進口項目採循序漸進,分階段開放,並輔以免稅規定以杜絕走私誘因。有關金馬地區准予進口之大陸物品,其未列入財政部公告免稅項目者,應可考慮放寬。建議為根絕小額貿易、落實產業發展,凡開放輸入金門地區品項(含建議開放項目)均免關稅。

│建請同意我國產品(除有關管制品項外)可經由金馬地區單向中轉輸出大陸,以擴大貿易利機,促進離島經濟發展:我國對於產品外銷,向採原則准許,例外限制之方式開放,基於拓展台灣本島產品市場,扶植產業發展,實現根留台灣之政策,實應同意我國產品可經由金馬地區輸出到大陸,以減少由第三地中轉之成本支出,藉以提升產品競爭力並增加本縣之就業市場。

│建請加工型貨品轉運貿易其附加價值門檻調整為百分之二十:依據離島建設條例,試辦金門馬祖與大陸通航事務,依行政院陸委會所定開放大陸進口商品類別為以民生必須品為需求重點,加工型貨品轉運貿易為輔,惟就「離島建設條例」之宗旨,係在促進離島地區之發展,繁榮經濟,提昇國民所得,要達到此目的,惟有吸引廠商擴大投資,而以金門之條件,無法大規模生產,只能從事於小型之加工產業,以目前所規範之附加價值百分之三十五,確屬較高,是以開放通航業務以來,雖然有許多廠商查詢相關問題,但尚無廠商投資設廠,為落實離島建設條例之精神,照顧離島居民生活,建請將加工型貨品轉運門檻應予調整。

│建請增加本縣烏坵鄉航點航線案:烏坵鄉為本縣之轄區,屬離島中的離島,因距金門島七十二海里,故開放本縣與大陸通航,該鄉人民無法蒙受其利,本月二十二日縣長李炷烽到該鄉拜訪居民,鄉民建議應將該鄉納入「試辦通航」範圍,開放「烏坵與湄州通航」,以嘉惠鄉民,基於該鄉為金門縣之一部份,依據離島建設條例立法,該鄉亦應納入。

│建請將金門規劃作為台灣與大陸兩岸郵件交換中心:「通航」、「通商」、「通郵」,為兩岸三通之主要項目,行政院指定本縣試辦大陸通航,迄今一年多以來,通航、通商均有實質往來,雖不如預期,但情形已漸有改善。航舶往返逐漸頻繁,平均每月有六航次,且持續增加中,大陸來金亦逐漸增加,目前行政院已核定「金門試辦通航業務」延長一年,而有關「通郵」方面到目前為止未有任何行動與措施,為加速「金門試辦與大陸通航業務」之落實,宜積極規劃「通郵」事宜。

│建請增加開放大陸進口品項案:目前經中央兩次核准由金門進口之貨物品項有一、四七七項,惟依據目前金門地區由大陸非法進口之品項,以日用品為多,而與大陸通航之主要目的在除罪化,依此,在不影響安全(包括軍事與生命)之前提下,有關民生物品,應擴大開放品項進口,以符「通航」之目的。且現階段,不能中轉台灣,自不會衝擊到台灣之產業;另一方面,開放大陸原料在金門從事加工製造,可增加金門地區就業機會,有利經濟發展,符合現階段政府促進地方政府鼓勵投資之政策,同時嘉惠離島居民,落實「離島建設條例」之精神。因此對於金門地區民眾現階段所需之貨物,應增加品項,同時應取消需經由台灣相關產業公會同意之文件。

│財政部八十九年十月六日公告一六四項及九十年七月十三日公告之一五四項「澎湖金門馬祖地區營業人進口免徵關稅商品項目」,不符地區民眾及業者之需求,應全面開放地區進口商品免徵關稅:上述財政部開放計三一八項進口免關稅商品,公告至今仍無營業人申請進口,進口數量仍掛零,無法帶動地區經濟發展,徒口惠而實不至。究其原因,乃開放項目除少數酒類外,關稅稅率大部分在百分之十二‧五及百分之十以下,而營業人進口免徵關稅商品時,業由海關代徵百分之五的營業稅,再經由台灣本島轉運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就金門而言,已增加百分之八以上的裝卸運費等各項成本,加上離島地區目前免徵營業稅,進項稅額無法扣抵,營業人進口免關稅商品,已負擔百分之十三以上之運輸成本及進項營業稅額,故目前僅開放關稅稅率百分之十三以下之商品,已無優惠之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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