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高粱混充保價榖物牟暴利縣府決施以公布姓名停止契作權三年
為保障地區農民生計的保價收購政策,在少數不肖份子的操作下,已淪為不當套取縣府資源的「旋轉門」。為遏止歪風、杜絕不法,縣府昨日邀集相關單位人員,針對日昨查獲的蔡佳美個案,決定施以公布姓名,停止契作權三年等行政處分,並將循法律途徑究辦到底。
地區的高粱、小麥保價收購政策已實施多年,比起大陸「進口」雜糧穀物高出五倍有餘的收購價格,也引起不肖份子的覬覦,甚至在小三通正式實施前,非法小額貿易、走私最猖獗期間,每季均出現「大豐收」的「榮景」,穀物換收總量屢創新高。
為了避免縣庫持續失血,保障善良農友的合法權益,縣府自去年起研修「金門縣農作物契作收購作業計畫」及相關配套法令,採行「監割」制度,希望徹底杜絕非法走私混充當地種植穀物。
根據金門縣農試所的統計,九十年春作高粱的總換收量約為五十萬公斤,在監割制度實施後換收量銳減為今年的二十二萬公斤。九十年小麥總換收量高達四百七十萬公斤,今年則僅剩一百二十四萬公斤。其間的巨幅差異,倘若以平均三十元來保守估計「保價」與大陸「進口」穀物之間的價差,「豐收」與「減產」之間政府減少了一億一千餘萬元的支出,這筆錢剛好與地區敬老福利津貼一年所需經費相去不遠。
不過,正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設籍金城鎮西門里的縣民蔡佳美,九月廿九日申報收割「中四劃」共一點一二公頃面積之台中五號高粱時,經農會查驗人員發現其中夾雜有疑似大陸走私之紅高粱,當場停止該批穀物的換收作業,並會同相關單位進行複查,初步懷疑該批穀物可能混有非本地耕種且疑似來自對岸的紅高粱。目前全案已由檢調單位針對相關疑點進行調查中。
為遏止這股走私歪風,縣府相關單位昨日召開會議研商對策,由參議蔡是民主持,建設局長陳朝金、農試所所長陳世保、縣農會總幹事黃永堆、供銷部主任謝水來、各鄉鎮公所農政幹事及縣府法制人員等人均出席參加。
縣府業管單位在初步調查後發現,蔡佳美的父親蔡國棟,今年五月廿九日於環島北路中蘭路段曾遭金沙警察所查獲「收受、裝運」大陸小麥乙批約一千二百公斤,但因數量未達海關緝私條例所定下限,因此獲「不起訴」處分,僅由高雄關稅局開立處分書,處以罰鍰新台幣一千八百元並沒入私貨。
根據相關人員的查核紀錄,九月廿九日換收當天,貨車於下午五時從申報戶蔡佳美「中四劃」收割地點發車,載運穀物至開瑄國小對面的農會乾燥中心,前後五公里的路程卻耗費了將近四十分鐘才抵達,讓相關人員大感詫異,加上所載來的穀物「紅白相間」,顯與地區推廣的「台中五號」性狀不符,再經深入調查後才爆發該宗案件。
昨日的會議中,特別針對懲處事宜進行討論,有人建議除了依法公布姓名、停止契作權三年等「對人」的懲處之外,還應祭出禁止該筆土地於一定期間參與契作的「對地」措施。相關人員也針對換收過程的細節進行檢討,希望做到滴水不漏。
與會人員並指出,事件發生之初曾向警方報案,希望在第一時間針對違法行為進行蒐證,但因警方認為「尚未到達犯罪程度」而未加處置,甚至連報案人的「身份」都有講究。直至岸巡總隊及地檢署得知訊息後,調查工作才於焉展開。
經過討論,蔡是民綜合與會者的意見做成幾項結論,未來處理類似個案,報案人應以縣農會為主體,依詐欺及偽造文書罪嫌提出告發,並爭取時效進行完整蒐證。為避免爭議,行政處分方面仍以「對人」為主。農政單位則應針對高粱、小麥的契作辦法及相關法令進行檢討,嚴謹作業流程,以杜絕可能的弊端。倘若有公務人員涉案其中,縣府也將依法嚴辦,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