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隔離者逛大街民眾深以為憂
居家隔離者滿街「趴趴走」?有地方民眾向本報反映,發現不少居家隔離者在大街上閒逛,甚至到處串門子,他們質疑居家隔離措施流於形式,更憂心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疫情爆發;金門縣衛生局昨起已聯合民政、社會局及警政等相關單位嚴格執行把關,同時呼籲居家隔離者務必遵守居家隔離各項規定,以確保自己及親人免受SARS威脅。
金門小三通「專案防疫強制居家隔離」機制啟動,根據疾管局金門辦事處檢疫小組清查,四月廿九日首批入境必須接受強制居家隔離的旅客三百四十四人,其中,設籍金門有四十一人,縣衛生局已經展開電話追蹤和列冊訪查,其他是中轉台商及眷屬。
地區首批專案防疫強制居家隔離者四十一人中,目前分布各鄉鎮各村里,衛生局每日進行家訪二次及電話健康叮嚀、環保局、社會局、民政局及警政單位也提供必要配合及協助,全面落實防疫工作;不過,連日來,民眾發現不少居家隔離者在街上趴趴走,質疑居家隔離措施形同虛設,也擔心造成防疫上一大漏洞。
衛生局提醒居家隔離者,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每天必須測量體溫二至三次,注意有無發燒或呼吸道症狀。若有症狀出現,應直接向醫療機構所在地衛生局及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轉介中心聯繫。(電話:330697,0800024582),切忌逕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醫院就醫。
衛生局指出,居家隔離者被隔離期間,必須有周全的防護措施,咳嗽或打噴嚏時,應用衛生紙掩住口鼻。沾有咳嗽、鼻涕等個人分泌物的衛生紙,應先置入塑膠袋妥善密封,或利用馬桶沖掉後並洗手。此外,居家隔離者應經常洗手,特別是在接觸呼吸道分泌物、尿液或糞便等體液後。
衛生局表示,居家隔離者應避免與家人共用食器、毛巾及床單。物品使用後應以肥皂及熱水清洗,才可再度使用。同時也提醒居家隔離者,若有不得已情況需外出,應經衛生所人員測量是否發燒及同意,外出且需配戴口罩,並避免到公共場所如銀行、菜巿場等人群聚集地方,也不要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縣衛生局希望民眾不要對居家隔離者貼標籤,他們也不是瘟神,SARS防疫工作需要全民齊心齊力,當疑似病患接受居家隔離、犧牲個人行動自由配合防疫之際,社會大眾也應該全力支持居家隔離者及家屬,不要投以異樣眼光與排斥心態。
縣衛生局也表示,自五月一日起,居家隔離的民眾,於隔離期間擅自外出,被檢舉且查證屬實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條及第四十一條規定,處以新台幣六萬至三十萬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