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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姓保母受託照顧幼嬰涉嫌虐童家長提告訴

發布日期:
記者: 鄭大行/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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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警察所週日受理一樁保母虐待兒童案,一名魏姓保母涉嫌對受託照顧的九個月大李姓幼兒施虐,家長得知後氣憤難當,已檢附診斷證明書、受傷照片等證物,對保母提出傷害之告訴。縣府社會局接獲通報後已介入輔導,並強調只要經法院判決確定,將依法對保母處以罰鍰並公告其姓名。

此外,為了健全地區保母制度,保障民眾權益,社會局也規劃明年辦理保母人員訓練課程,讓受託照顧幼兒的保母能逐步回歸正軌。

金城警察所昨日發佈新聞稿指出,一位家住金城鎮的母親週日抱著九個月大的孩子前往警所報案,懷疑幼兒遭保母虐待成傷,並檢附醫院診斷證明書、幼兒受傷照片等證物,對同住金城鎮、現年四十一歲的魏姓保母提出傷害告訴。

李童母親向警方表示,夫妻倆因在台工作,以每月一萬五千元的代價將孩子托給魏姓保母照顧,不料日前接獲在金親屬通知,發現孩子狀況有異,且身上有傷,李童母親急忙趕回金門,帶著孩子前往縣立醫院急診處看診,發現小朋友手掌及肌肉挫傷併瘀青。李童母親一時氣憤難當,隨即向保母質問。

李童母親根據自行查訪的結果,指控保母以布條塞住孩子的嘴,導致幼兒發生嘔吐情形,並以竹條毆打幼童手、腳等處。魏姓保母則在接受警方偵訊時,坦承因李童哭鬧不停,令其煩躁難耐,一時失去理智,才用竹條打他,手大臂的傷痕則是將小孩拉起放置嬰兒床時不慎抓傷。警方表示,案發後保母相當後悔,也一再向家長致歉,但因家長堅決提出告訴,警方在調查後依違反「兒童福利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及「刑法」傷害罪等罪嫌,將保母移送地檢署偵辦。金城警察所所長林興財表示,這是金門警方受理的第一宗保母虐童案,警方對此不敢掉以輕心,受理報案後隨即通報社會局協助處理,當晚亦有社會局社工陪同製作筆錄。

社會局長張金成指出,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規定,任何人均不得虐待兒童,違法者得處以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告其姓名。他表示,社會局將待全案調查結束並經法院判決後,依法對該名魏姓保母進行懲處。

由於地區幼兒托育多屬私人間的委託,而保母的來源多靠口耳相傳及親友介紹,尚無技術士證照的訓練與引進,張金成表示,縣府原計畫今年度辦理保母人員訓練,但因中央補助經費不足,將改在明年初實施,屆時也希望所有擔任保母工作人員都能報名參與,讓保母制度逐步回歸正軌。

此外,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規定,包括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司法人員及其他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知悉兒童及少年有受虐等情形者,應立即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且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任何人若知悉兒童及少年有受虐等情形時,亦得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通報後,社會局將在二十四小時內立即處理。對施虐者將施以必要的親職教育。張金成也特別呼籲各界共同關切受虐兒童,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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