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團關切金門港碼頭工人權益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交通政策小組召集人蔡煌瑯等一行,為關切金門港埠裝卸隊碼頭工人的權益與補償金等問題,昨日上午來金主持「金門港埠裝卸業務民營化,碼頭工人權益何在」協調會,建議縣府比照高雄港,先向銀行貸款辦理補償,再由裝卸費中扣抵墊付,同時建議在未與工會協商解決前,暫停港埠裝卸民營化。
出席的縣府港務處處長張國土與建設局課長楊廷標並未在協調決論上簽字,同時強調處理方案必須於法有據。
這項「金門港埠裝卸業務民營化,碼頭工人權益何在」協調會昨日上午九時三十分起在縣立文化中心三樓會議室舉行,由民進黨立院黨團交通政策小組召集人蔡煌瑯主持,與會人員包括立委林豐喜(民進黨)、縣籍立委吳成典(新黨)、交通部次長蔡堆、省府秘書長翁明志、委員陳滄江、縣府社會局長張金成、港務處長張國土、建設局課長楊廷標、及交通部航政司科長陳進生、勞委會勞資關係處長黃秋桂、科長王厚偉、高雄港務局港務長黃國英、高雄港碼頭工人職業工會理事長施永林及金港碼頭裝卸隊員工百餘人參加。
蔡煌瑯強調他對金門碼頭裝卸工人權益的關心風雨無阻,也肯定隊員們對碼頭貨物裝卸及地方建設的貢獻,他願擔任溝通的平台,協助縣政府照顧裝卸工人的權益,有關預算、法源依據等問題,也將全力協助解決。他並以高雄港務局模式為例,認為可以有樣學樣來解決問題。
吳成典則表示,接受陳情後,曾多次與縣府研究,也盡了最大的努力,希望尋找解套方法。他指出,從戰地政務「亂七八糟」、想幹什麼就幹什麼,百姓只有「靜靜聽命令,溜溜吃目睭」的時代,過度到「百姓當家」的民主時代,勢必有一段痛苦的過渡、陣痛期,希望在這個問題上能建立一套可行的模式,釐清地方與中央的權責,也讓各項制度都能逐步上軌道。
金門港裝卸隊工會理事長謝永鴻與負責裝卸調派業務的呂永東,希望能比照高雄、基隆、花蓮、蘇澳港,由政府出面「貸款」、「墊支」,發放補償金,再由裝卸費中逐年扣抵償還。他們並表達碼頭工人的訴求心聲,舉證當時係經縣長核准,港務處遴選,才能進入裝卸隊工作,要求應認定為縣府招考的員工,並希望比照高雄港棧埠裝卸業務開放模式給予補償金,同時領取補償金後的工作權仍應有保障,由新成立的裝卸民營公司繼續僱用。
縣府建設局課長楊廷標表示,縣府願在合法、合理原則下解決工人的問題,但是縣府並未在碼頭裝卸費中拿走一毛錢,全部都當工資,縣府也未經手,因此,碼頭工人與縣府之間並無僱傭關係,發放補償恐怕於法無據。
倘若真有法源依據可以發放補償金,楊廷標與張國土則建議由交通部航港建設基金墊支,再比照高雄港模式從收取的裝卸費中歸墊。
交通部次長蔡堆則認為,該項航港建設基金來源係收取商港服務費,做為相關航港建設之用,金門港並非交通部管理,亦未收取該項商港服務費,動用基金代墊與用途不符。
省府秘書長翁明志認為,當初任用期間在戰地期間,適用的是戒嚴法,根本無民法的僱傭關係,希望以心平氣和探討當初的時空背景,在不違法的情形下由縣府協助,如有困難提出請示中央,讓事情能圓滿解決。陳滄江則認為確有僱傭關係,也於法有據,要求政府公部門拿出魄力解決問題。
蔡煌瑯在結論時表示,金門裝卸隊陳情代表之訴求,在開放民營化過程中,請金門縣政府考量,給予工人權益,合法、合理之輔導與補償。交通部所提供意見及案例請金門縣政府充分參採辦理。工人如何對於合法、合理照顧工人權益具體方式,建請金門縣政府考量以公告契約加附約方式,與公會協調出合理補償標準,由縣府借款,或以「受益者付費」原則,由新裝卸公司向銀行聯貸,再逐年收取費用歸墊。建請金門縣政府在未與工會協商出合理補償標準之前,金門港埠裝卸業務民營化應暫停。
對於協調會做成的結論,楊廷標與張國土並未在結論上簽名,他們認為高雄港模式是否適用金門尚需研究,不過,在於法有據的情形下,縣府會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