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被害人保護週法律常識有獎徵答受理收件
由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金門辦事處、金門被害人之家共同辦理的第五屆犯罪被害人保護週法律常識有獎徵答活動,自即日起至九十二年十月五日止(以郵戳為憑)受理收件,歡迎民眾就主辦單位提供在本報刊載的是非、選擇,將題號及答案寫於明信片背面,免剪貼報紙,逕寄金門地檢署書記處收,即有機會參加四十個獎項的公開抽獎。
金門地檢署指出,為密集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之宣導,強化社會大眾對於犯罪被害預防及保護之觀念,以促進社會安全。在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金門辦事處、金門被害人之家共同辦理的第五屆犯罪被害人保護週法律常識有獎徵答活動,主辦單位並將是非、選擇各十題,於金門日報陸續刊載。參加民眾只要將是非、選擇題題號及答案,寫於明信片背面,免剪貼報紙,並在明信片正面寫寄件人姓名、詳細住址、電話,逕寄金門地檢署書記處收即可。至於獎品部分,預定四十個獎額,由金門地檢署籌措,並洽請相關機關、社團或機構捐贈贊助,共襄盛舉。抽獎日期訂於九十二年十月七日上午十時,在金門地檢署五樓會議室公開抽獎,並邀相關機關首長及社會公正人士參加。得獎名單於九十二年十月八日在金門日報公布。而得獎者在名單公布確定後,即可向金門地檢署領獎,第一至三獎將由金門地檢署檢察長親自頒贈。
至於第五屆犯罪被害人保護週法律常識有獎徵答活動,徵答題目分別為:
※是非題部分:
一、通常一方有權利,另一方即有義務,這是一個對立的概念。
二、通常法律種類分為民事、刑事與行政法規,而法律責任方面,可區分為民事責任、刑事責任與行政責任。行為人違反上述法規,有可能同時必須負兩種或三種責任。
三、行為人違反民事法規,依民事或訴訟程序的救濟方式有私下和解、調解、向法院起訴及保全程序等。
四、行為人違反刑事法規,被害人可依告訴、自訴及附帶民事,尋求刑事程序救濟。
五、法務部經多年之規劃與蒐集資料,並參酌各方意見,針對我國國情現況需要及國家負擔,已於八十七年五月五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自八十七年十月一日起施行,以落實被害人的保護,展現社會對於被害人的關心。
六、犯罪被害人已死亡者,被害人的遺屬得申請補償,其申請人的順序,依序為父母、配偶及子女,再者為祖父母,再其次為孫子女,最後為兄弟姊妹,但祖父母、孫子女或兄弟姊妹的申請扶養費用之補償金,以依賴被害人扶養維持生活者為限。
七、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制定之目的係為保護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之遺屬或受重傷者,以保障人民權益,促進社會安全而設。
八、國家於支付犯罪被害補償金後,於補償金額範圍內,對犯罪行為人或依法應負賠償責任之人有求償權。
九、因被害人死亡致無法履行之法定扶養義務或受重傷被害人喪失或減少之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被害補償金,最高金額不得逾新台幣一百萬元。
十、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請求補償之人,已受有社會保險、損害賠償給付或因犯罪行為被害依其他法律規定得受之金錢給付,應自犯罪被害補償金中減除之。
※選擇題部分:
一、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規定,請求補償的項目,不包括下列何項目:1、醫療費。2、殯葬費法定扶養義務費用。3、精神上的損害賠償。
二、被害人已死亡時,有請求補償之人,得請求因被害人死亡所支出的殯葬費用,最高金額不得超過:1、新台幣三十萬元。2、新台幣四十萬元。3、新台幣一百萬元。4、以上皆非。
三、被害人受重傷時,受重傷的被害人得請求所支出的醫療費,最高金額不得超過:1、新台幣三十萬元。2、新台幣四十萬元。3、新台幣一百萬元。4、以上皆非。
四、被害人受重傷時,受重傷的被害人得請求所喪失或減少的勞動能力或增加的生活上需要,以最高金額不得超過:1、新台幣三十萬元。2、新台幣四十萬元。3、新台幣一百萬元。4、以上皆非。
五、申請補償,自知有犯罪被害時,已超過二年,或自犯罪被害發生時起,已超過幾年?不得再申請補償:1、兩年。2、三年。3、四年。4、五年。5、以上皆非。
六、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規定,請求補償之人,已受有社會保險、損害賠償或因犯罪行為被害,依其他法律規定得受之金錢給付,應自犯罪被害補償金中減除之。所謂「社會保險」是指:1、全民健康保險。2、勞工保險。3、農民健康保險。4、強制汽車責任保險。5、以上皆是。
七、下列遺屬何者得申請遺屬補償金:1、父母、配偶及子女。2、祖父母。3、孫子女。4、兄弟姊妹。5、以上皆是。
八、申請人不服犯罪被害補償審議委員會之決定者,得於收受決定書後多少日內,以書面敘明理由向覆審委員會申請覆議:1、十日內。2、二十日內。3、三十日內。4、二月內。
九、下列那種人不是家庭暴力防治法所規範的家庭成員:1、已經離婚的配偶。2、同居人。3、男女朋友。4、岳父岳母。
十、家庭暴力犯罪被害人可以向那些機關尋求保護:1、警察機關。2、地檢署。3、縣市政府社會局。4、法院。5、以上皆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