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擬提酒駕修法吳成典促政院慎重訂定合乎社情法令
內政部警政署在提出「連坐法」的修法構想,打算將酒醉駕車駕駛人旁邊的乘客,以及供酒的業者一併納入處罰範圍之後,立即引起輿論撻伐,縣籍立委吳成典昨日在立院內政及民族委員會中亦抨擊這將是個違憲的惡法,要求行政院審慎訂定合乎社會期待的法令。吳成典同時也呼籲地區鄉親摒除「雞頭喝酒」、「魚尾乾杯」的飲酒文化,共同來節制酗酒習慣。
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十八日向交通部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打算修法大幅提高酒駕的處分,主要內容包括汽車(含職業及自用車)駕駛人經酒測「只要發現有酒氣」,即處罰鍰;呼氣酒測值超過零點二五毫克者,供應酒及勸酒者也要「連坐」處以罰鍰,另外,機車騎士及自用車駕駛酒測值超過零點二五毫克者,連同車乘客也要一併受罰。構想一經提出,隨即引起社會輿論一陣譁然。立法院內政及民族委員會昨日原本排定審議內政部九十三年度預算,但這項「酒駕連坐惡法」卻成為會中焦點。吳成典也在會中指出,警政署關心民眾安全,其出發點值得肯定,但這種修法方向實在離譜!完全沒考慮民眾感受就冒然對外公布,才會引發社會反彈;他特別以書面向行政院提出質詢,希望行政當局慎重訂定合乎社會期望的法令。
吳成典分析指出,警政署這個修法構想違反了憲法第二十三條「不得任意限制人民自由」之規定;任意執行攔檢酒測亦違反大法官釋字第五三五號解釋文。吳成典說,勸酒表示友好,是風俗;餐廳酒館賣酒,是習慣,任何違反風俗習慣的立法,必然窒礙難行。況且,處罰同車乘客與提供酒類的業者,不僅社會大眾無法接受,員警執法難度更高,根本形同具文,一旦完成立法,將嚴重挑戰法律權威,對交通安全維護也不具實質意義。
吳成典特別強調,他完全支持警察取締酒醉駕車,確保民眾行的安全,不過,在取締過程中必須法、理、情兼顧。他以金門地區為例,金門的特產為名酒、貢糖、菜刀,很多觀光客都是慕名到金門觀光採購;金門人好客,對遠道來金的客人招待名酒並不為過,也間接的推銷金門高粱酒,造就今日金酒馳名中外,對金門的經濟發展貢獻良多。倘若警政署這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修法構想付諸實施,金門酒廠恐怕只有關門一途,對國家、對鄉親都沒有好處,影響深遠,要求警政署重新檢討,務必訂定合乎人道的法令。
吳成典並呼籲鄉親及來金友人「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摒除地區「雞頭」喝酒、「魚尾」乾杯的飲酒文化,共同來節制酗酒習慣,對社會、對家庭均能起移風易俗的效應。對於地區餐廳、小吃店販賣酒類,遇有消費者酒後欲開車,吳成典亦希望業者善盡社會責任,代客叫車,避免其酒後開車而影響大眾行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