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育金門漁業資源漁業署用心二百座電線桿礁母嶼海域投放
為復育金門沿岸海域漁業資源,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繼去年二百座電線桿礁之後,今年又再度補助本縣電線桿礁200座,並於昨(五)日由台灣以拖船運抵母嶼海域人工魚礁區,該署並指派技正林宗善等四員專程來金,會同縣政府建設局、金門區漁會及金門縣水試所等相關人員,昨日上午九時從新湖漁港出海進行驗收、瞭解海上定位與投放作業,期望藉由不同類型的魚礁以改善金門漁場環境,提供海洋生物良好的棲所,達到復育資源與增加漁產之目的。
縣府建設局指出,農委會漁業署自八十七年起至九十年,每年約補助地區經費300萬元,由地區自行發包製作雙層式人工魚礁,四年來已投放739座,另該署於去年首次製作新類型的電線桿礁,特別提撥二百座來金投放,由於電線桿礁屬底層魚礁,對底棲魚類,例如黑鯛、石斑有強效聚魚效果,如同形成一個環境優越的海洋牧場,若善加利用與維護,將可大大造福漁民。
本次所投放之廢水泥電線桿礁長3公尺、寬3公尺、高2.2公尺,係由台電公司報廢電線桿,重新組合製作而成,真正地把廢物變黃金,不僅解決了廢棄電線桿的環保問題,更因提供魚兒一個舒適的家,間接增進漁民的收益。對於漁業署實質的支持與協助,縣府由衷表示感謝。
建設局指出,自民國八十一年戰地政務終止後,兩岸局勢和緩,大陸漁民越界濫捕,甚至非法毒、電、炸魚,致使本縣沿近海漁業資源幾近枯竭,漁業經營每況愈下。而海洋是孕育豐富生物的地方,更是海島型國家(縣市)主要生存活動空間,海域棲地得到妥善保護是維持漁業資源生生不息與永續利用的必要措施,可循環使用的資源如過度濫捕,將造成許多具有商業價值的魚、貝、介類漁獲量極低,失去市場價值,即使再濫捕殘存之特定魚類,也不再有價值了。
為保護地區海域棲地,縣府在金門島東側海域(母嶼附近)劃定漁業資源保育區,公告禁止使用網漁具,並每年投放大量人工魚礁及經濟性魚類,另不定期加強取締越界大陸漁民,期能恢復該海域魚類資源的自然補充能力。
建設局表示,未來縣府將制定人工魚礁區漁場營運管理辦法,規定可捕獲魚的最小尺寸、漁具與漁法種類等,並組成漁場營運管理委員會,以推動漁場營運、維護與調查研究等業務。另結合海巡、岸巡、區漁會、水試所等單位,成立聯合取締非法捕魚小組,不定期執行稽查及取締非法越界大陸漁民,以維護該區域漁業資源之繁衍。並將輔導漁船轉型兼營娛樂性漁船,使漁業由初級的生產性產業提昇為三級的服務性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