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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頭商港施工影響漁蚵民權益副縣長楊忠全會同多位縣議員現場實勘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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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頭商港施工影響漁蚵民權益副縣長楊忠全會同多位縣議員現場實勘

水頭商港施工影響漁蚵民權益副縣長楊忠全會同多位縣議員現場實勘



記者/報導

針對金門水頭商港興建工程施工,造成后豐港等養蚵、漁撈等影響,金門縣政府副縣長楊忠全昨日下午會同縣議會多名議員,和金水里、后(後)豐港等居民代表等,前往施工地點實地勘查、了解。對於后豐港居民反映的許多問題,副縣長楊忠全對於可以立即處理的,如排水溝因有查扣的大陸漁船堵塞,以及施工形成淤泥,是指示港務處儘速妥善處理,至於有關蚵石補償和後續施工事宜,則希望共同來研商、協調解決。

這項「金門水頭商港興建工程」施工影響現地勘查,昨日下午二時起在延平郡王祠前集合,包括副縣長楊忠全、縣議員王再生、許華玉、洪成發、陳玉珍、縣府主計室主任黃景舜、港務處長張國土、金水里里長黃國民,以及后豐港居民代表、施工廠商代表等參加。

會勘行程中,參加人員一路沿著工程施工區步行和進行勘查。后豐港等鄉親代表對於施工作業造成的淤泥、蚵石補償金額、具有紀念性價值界石「洪界」的恢復原地貌、墳墓處理等,也提出和副縣長楊忠全、港務處長張國土進行協調解決。到場縣議員更是關心施工造成對附近居民權益影響的居間與縣府、居民代表溝通。而后豐港居民代表也邀請副縣長、議員,前往后豐港海堤實地勘查排水溝遭查扣的大陸漁船堵塞,並發出惡臭的應即早處理,也獲得副縣長楊忠全立即的回應。至於停留在海堤內的鐵殼船阻擋了漁民漁船作業,港務處長張國土也立即協調施工單位近日加以處理拖離。

金門港務處指出,「金門水頭商港建設計畫蚵石補償」會議,在民眾會議決議綜合訴求問題主要(處理)有:一、后豐港殖蚵漁撈自明朝至今五百餘年,蚵民漁民世代相承從不間斷,漁業權的擁有應無問題。直至民國八十九年間政府才實施漁業權申請,且剝奪后豐港地區申請,責在政府,故徵用后豐港海域應以賠償而非補償。處理情形:漁業權之登記依漁業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漁業權之設定、取得、變更及喪失非經登記不生效力。」,惟因考量金門蚵石之歷代相承,故參考漁業法之規定另給予相當之補償。另依土地法第十四條規定「海岸一定限度內之土地」不得為私有,故水頭商港使用海岸土地興建,並無土地徵收問題。二、蚵石賠償議定每一平方公尺為新台幣一千二百元整。處理情形:村民要求之蚵石補償基準與縣政府預算金額相差太多,已依九十二年十二月十日會議決議請設計單位(昭凌公司)再採用古寧頭蚵石區測量俾作為蚵石補償費調整之參考,實地測量時並邀請水頭及后豐港代表參加,業於九十三年二月十四、十五日現場取樣並完成報告。三、后豐港需要漁港,請於商港北堤內側南方設置,且需與商港擴建工程同時完成。處理情形:金門水頭商港近期工程完成後,並不影響后豐港漁船出入,惟為長遠考量,縣府同意在港區內另規劃興建一專屬漁港,供漁船停靠作業,並於本年度追加預算將漁港設置辦理規劃設計,作為未來興建之參據。四、申請有案之養殖蛤貝,每公畝求償新台幣二萬五千元。處理情形:申請有案且於近五年內實際有從事養殖者,參考台灣案例標準予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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